硕士研究生调剂基本条件及流程
来源:路灯考研发布时间:2025-06-19 09:18:00
一、调剂要求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志愿报考下列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一)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四)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申请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五)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
(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
(七)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网上调剂流程
1.登录
考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
2.查询
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前需认真阅读各招生单位在其院校信息栏目里及其它途径发布的调剂办法,查询各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
特别注意:申请调剂考生应符合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调剂条件。不符合调入专业学科门类要求、初试科目要求,或不满足招生单位的调剂申请条件的考生将无法申请填报相应志愿。
3.报名
通过调剂系统选择已发布余额的招生单位和专业研究方向,如满足教育部调剂政策且符合招生单位设置的调剂报考条件,可填报调剂志愿(可一次填报三个平行志愿)。提交后的调剂志愿在招生单位设置的时间内(不超过36小时)不允许修改(每个志愿单独计时),以供招生单位下载志愿信息和决定是否通知考生参加复试。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报其他志愿。
提示:填报调剂志愿时,手机号码是招生单位和考生联系的一个重要渠道,请考生准确填写。
4.复试通知(需登录调剂系统确认)
提交调剂志愿后,招生单位将反馈是否参加复试的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如果收到复试通知,请考生按照招生单位的调剂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调剂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提示:没有通过复试或者被招生单位拒绝的考生,可修改成其他志愿继续申请调剂。复试没有通过的考生仍可以继续参加调剂志愿的填报。
5.待录取通知(需登录调剂系统确认)
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招生单位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考生接到招生单位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需在单位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待录取通知。
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
考生如欲取消已确认的待录取通知,必须征得已被待录取单位允许,在招生单位取消待录取通知并目考生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后,方可继续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
6.调剂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