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学专业介绍
马克思主义法学专业是法学门类中的一个重要学科,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科学地阐述了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代表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利益。马克思主义法学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认为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反过来为经济基础服务。
学科背景和历史发展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创立马克思主义的同时,所创立的无产阶级法学理论和学说。它适应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以及人类社会必然发展到共产主义的客观需要而产生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总结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经验,批判继承了人类历史思想的积极因素,第一次科学地揭示了法的本质和法律现象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规律。
学科内容
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了社会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认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这种意志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与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如政治、哲学、宗教等也相互影响,但归根结底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一切剥削阶级法学有原则的区别,认为法不是超历史的,而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并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就业前景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方向广泛,可以从事党政工作,或在高等学校、各级党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此外,还适合在报社、出版等部门从事理论工作,以及从事理论宣传工作。这个专业特别适合希望考公务员或教师编制的同学,因为它能帮助打下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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