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遗产专业介绍
“艺术遗产”作为艺术学(1301)下设二级学科目录的新增项,权威机构对其学科范围进行了界定:研究对象为属艺术范畴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探究其历史文化内涵、保存记录方法、传承传播规律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机制。艺术遗产涵盖各传统艺术门类,研究理论以艺术学为基础,同时涉及历史学、考古学、博物馆学、文保科技、人类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知识体系与方法论,是一门交叉复合型学科。可见,这一新学科拥有以下几点要素:多学科交叉,新知识协同,多功能组合,社会需求新,等等。对此,我们可以从“词与物”的角度对这一新学科的“要素体系”进行简单的梳理。
作为艺术类的新学科,“艺术-遗产”是需要首先辨析的核心概念。对于“艺术”的理解,如前文所述,我们在学科专业上所使用的“艺术”(art)基本上是近代以降从西方舶来的概念。具体而言,其主要指活跃在英语世界中的所有类型的技艺。然而,即使是在西方大学中的不同学科,对这一概念的理解与应用也会因学科差异而有所侧重,比如建筑艺术、戏剧艺术、服装艺术等。但需要强调的是,无论不同的学科对“艺术”的侧重有何差异,这一概念都属于“人类社会-艺术特色”的范畴,属于人类创造性的“观念-价值-审美-实践”的总和。人类学将“艺术”定义为:“具有美学意味的装饰性样态,诸如物、住宅,甚至包括人类的身体。艺术在任何文化中都有不同的反映,包括小规模社会和复杂社会。”“差异-共性”成为艺术遗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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