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专业介绍
专业学位类别简介
(一)专业学位类别概况
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的发展历史可追溯到20世纪初,是在传统造园、风景营建基础上通过科学革命建立起来的人才培养模式。中国的风景园林专业学位教育始于2005年,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设置。2022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新版目录中将原有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统一按门类进行归置,将原隶属工学门类的“风景园林学(0834)”一级学科和“风景园林(0953)”调整为隶属工学门类的“风景园林”(0862),这标志着风景园林研究生教育全面转为专业学位类型,专业学位人才培养则由原来的硕士层次上升到博士层次。
风景园林专业学位发展遵循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律与规划,围绕服务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以支撑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等为导向,以系统化的风景园林专业知识体系服务于城乡人居环境和国土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等行业发展的全过程。风景园林专业学位教育主要集中在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风景园林植物与应用、国土景观保护与生态修复、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风景园林经营与管理等六个领域。通过借鉴、吸收全球和地区同类专业学位教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创新符合我国国情的风景园林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中国特色的风景园林专业学位教育体系。
(二)专业学位类别内涵
1.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领域:主要从事建成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的规划与设计相关工作。具体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区域生态规划、城乡绿地系统与生态基础设施规划;公园、广场等绿色开放空间设计、园林建筑设计;乡村人居环境和公共空间设计等。
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要求:具备满足开展规划设计工作的规划设计院所等相关企事业、工程咨询单位以及教学研究机构等单位。
2.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领域:主要从事风景园林建设的材料选取与生产、工程施工组织与养护管理,工程技术研发与应用等工作。具体包括风景园林行业各类工程施工组织、监理与后期养护管理技术等;废弃地改造、湿地恢复与再生、工程绿化等生态技术;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境营建、雨洪管理、微气候营造等景观营建技术;以及风景园林数字化、智慧化与信息化等新技术应用。
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要求:具备满足开展工程施工组织和技术研发应用的市政园林、风景园林工程、规划设计,数字技术研发等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3.风景园林植物与应用领域:主要从事园林植物种质资源评价、育种繁殖与栽培养护、园林植物生态、园林植物应用研究等工作。具体包括园林植物资源引种驯化、保护与新品种选育;园林植物造景、古树名木与传统花卉保护;园林植物生态评价、园艺康养疗愈环境营造组织、小气候调控和气候变化响应、植物与生物多样性保育等。
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要求:具备满足从事花卉、园艺、植物应用等教学科研、技术推广、生产经营、规划设计等企事业单位。
4.国土景观保护与生态修复领域:主要从事国土空间景观资源勘察、价值识别、评估与保护,科学绿化以及国土生态空间规划与修复等工作。具体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区域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景观资源勘察和保护管理;受损国土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
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要求:具备满足开展资源评价和保护的自然资源、林草、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设计企业以及各类型自然保护地、历史文化景区管理处等。
5.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领域:主要从事支撑风景园林行业实践的风景园林历史和理论体系的研究与实践,以及风景园林遗产的保护和修复等工作。具体包括风景园林起源、演进、发展变迁的研究;风景园林基本内涵、价值体系、方法论、应用性理论的研究;传统园林、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名城、遗产廊道等遗产价值识别、保护与修复等。
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要求:具备满足开展历史理论研究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风景园林相关教学、规划设计与科研机构。
6.风景园林经营与管理领域:主要从事风景资源评价、园林景观效益评估、法规与政策体系、风景游憩管理、风景园林运营维护等工作。具体包括风景资源的评估、经营与管理、风景园林评价与决策管理、风景园林运营与使用者行为管理、风景园林游憩管理、风景园林工程监理等。
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要求:具备开展经营管理的各级园林绿化、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林草业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风景园林相关企事业、工程咨询等单位。
(三)专业学位类别服务面向
风景园林专业学位是以构建风景园林职业资格认证为目标,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综合运用科学和人文、技术和艺术的手段,以协调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为宗旨,研究人类户外空间环境的一种专业学位类型。
职业行业:主要从事风景园林相关规划、设计、建设、保护、评价、管理等实践,教学、科研和组织管理等工作。
就业岗位:面向风景园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划设计与园林工程建设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覆盖风景园林全产业链的岗位。
职业能力要求:具有较强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创新性思维的复合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四)培养目标
1.专业硕士学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修养。以风景园林职业任职资格为目标,致力于培养具有较强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和创造性思维,并能从事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建设、保护和管理等相关领域工作的复合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风景园林专业硕士主要服务于风景园林相关的城乡建设、生态保护、林草业、旅游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技术和管理工作。
2.专业博士学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修养。以发现和解决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治理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领域全产业链中的科学问题为目标,以综合运用科学和人文、技术和艺术相融合的跨学科知识体系为手段,以协调人类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宗旨。风景园林专业博士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性思维和应用研究能力,能够从事风景园林专业服务领域相关工作的复合应用型、行业领军型高层次人才。风景园林专业博士主要服务于风景园林相关的城乡建设、生态保护、自然资源、林草业、文化遗产、旅游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研究、教学、技术和管理等工作。
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本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学术道德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当遵守高尚的学术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在科学研究及相关过程中,不得有任何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学术不端行为。
2.专业素养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当尊重科学、敬畏自然、关爱环境,具有探究风景园林全产业链问题的热情和兴趣,具备扎实的风景园林理论基础和熟练的风景园林实践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多专业协同精神以及积极的创新意识。
3.职业精神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当具有正确的职业价值观、良好的思想道德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
(二)获本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专业知识
掌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风景园林植物与应用、国土景观保护与生态修复领域、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风景园林经营与管理等专业知识;了解中外风景园林理论与实践的前沿和发展动态;熟悉我国风景园林行业及人居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管理等相关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2.相关知识
包括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历史、文学、经济管理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相关的知识素养;以及建筑、城乡规划、生态学、林学、观赏园艺、地理、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与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等自然科学领域的有关知识。
(三)获本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硕士专业学位期间的实践训练围绕风景园林研究课题或实践项目,通过组建风景园林综合设计或应用研究团队,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开展设计或应用研究工作,全面熟悉规划设计或应用研究过程。结合风景园林专业实践必修环节,在风景园林及其相关行业参与项目或课题的实际工作,通过实习掌握风景园林相关工作的技术与方法,熟悉掌握风景园林各项工作的程序。在整个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环节中,必须认真参与培养单位组织的各类型实践训练,如参加导师指导的实践训练,或者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实践训练等方式,全面提升理论知识应用能力与实践操作技能,学生所参与的实践训练原则上累积不少于12个月。
(四)获本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从书籍、期刊、报告、档案和网络等文献资料、媒体信息以及实地调研、实验测试等各种途径中有效获取专业知识和学术信息的能力,全面和及时地掌握风景园林及其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和社会需求。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当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查询、阅读和理解相关的外语文献和信息。
2.专业实践的能力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当全面了解和掌握风景园林相关领域的知识,并在2-4个领域内掌握相关技术方法与实践应用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风景园林基本理论和相关实践知识分析或解决实践中面临的问题。
3.多方协作的能力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当具有团队合作的意识,具有一定的组织、联络协调和沟通等能力。
4.精准表达的能力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使用风景园林相关绘图软件,熟练绘制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图纸的能力,以及必要的文字整理、提炼以及加工能力。并能够掌握必要的汇报技巧,具备有效传达设计逻辑以及设计思维的口头表达能力基本方法和技能。
(五)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风景园林及相关实践领域中的现实问题,有明确的风景园林实践意义和较强的应用价值,能够体现学生对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风景园林实际问题的能力或某一关键问题的研究探索能力的考察。
2.内容要求
学位论文可采用规划设计、专题研究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的形式表现。规划设计类专业学位论文成果应服务领域中某一实际问题的创新性研究成果,是对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而开展的规划设计理念、技术原理、设计方法、可行性论证等的专业图纸和观点文字表达。主要内容构成包括3部分:研究综述、相关案例分析和规划设计方案。
专题研究类专业学位论文成果应是服务风景园林及相关领域中某一实际问题的基础性或是应用基础性研究,探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或者背后发生的规律。主要内容构成包括4部分:研究综述、研究方案、研究内容和研究结论。
3.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应当包括:独立完成与诚信声明,中英文题目,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论文选题的依据与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论文主要内容、结论、讨论,参考文献,必要的附录,致谢。规划设计类应附上必要的图纸附件。学位论文必须按照《学术论文编写规则》(GB/T 7713.2-2022)、《参考文献著录格式》(GB/T7714-2015)、风景园林行业相关标准、《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等有关规定进行表述。
4.水平要求
(1)选题明确,具有实用性和针对性;
(2)规划设计理念或研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
(3)资料和数据真实可靠;
(4)项目实践成果或研究结论可操作性强,对解决实际问题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5)表述规范,结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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