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专业介绍
(一)专业学位类别概况
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是以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国家安全学等学科为理论支撑,以我国当前警务工作所涉及的主要警种及业务领域为依托,研究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秩序及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和公安队伍建设规律、警务技术及应用的综合应用型专业学位类别。警务硕士人才培养旨在提高警务工作者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警务效能,更好地服务警务工作实际需求。
警务活动是人类为满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需求而进行的专业活动。随着西方国家警察专业化运动和社区警务的发展,对其研究在20世纪20至30年代逐步进入繁荣期,开展了刑事侦查、治安执法、犯罪预防、安全服务、警察管理等警察业务和相关理论的研究。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了以公安机关业务知识学习与经验研究为主要内容的公安教育培训体系,具有中国特色的警务研究与实践探索由此展开。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学科设置和学位授予制度的发展,公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制度不断完善。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科技兴警、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区域警务合作、民意导向警务、和谐警民关系、网络警务等理论与实践不断创新发展,在世界警务研究与实务领域中独树一帜,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警务理论体系和实践创新体制。同时,警务工作发展的需要和警务理论研究的创新进一步推动了警察教育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在此背景下,2010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正式批准设立。警务硕士人才培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急需、实战、前沿”,紧紧围绕国家安全和公安重点工作,以警务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教融合为途径,以提高质量为核心,通过加强案例教学、实践教学,完善双导师制等方式,逐步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公安机关等培养了大批高层次、应用型警务人才。
作为综合应用型专业学位类别,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理论体系包括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国家安全学等学科所涉及的理论内容,知识样态呈现出明显的交叉性。当前,我国国内外政治环境复杂多变,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等因素相互交织,既对促进警务工作研究的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提出了挑战,也为不断拓展警务工作新领域提供了机遇。未来,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将不断调整和适应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需要,以本土性、人民性、时代性为立足点,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警务人才培养体系,打造警务工作创新的主阵地,培养新时代公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专业学位类别内涵
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立足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面向国家安全和公安工作重大需求,基于不同领域警务工作现实需要,秉承常态培养与专项培养相结合理念,总体上已形成了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专业领域体系。各警务硕士培养单位以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国家安全学等学科理论为基础,结合各自优势和培养特色,形成了以公安政治工作、公安情报、政治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反恐怖、特勤、铁路公安、网络安全保卫、技术侦查、交通管理、国际合作、警务保障、禁毒、科技信息化、警务指挥与战术、移民管理等为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体系。
警务硕士培养遵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注重产教融合,汇聚多方优质教育资源,在开放合作协同创新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各培养单位立足行业优势特点,与公安部相关业务局、地方公安厅局、公安部直属科研院所、特定行业部门、相关高校、研究机构等单位强化合作、联合培养,在知识体系构建与理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重大项目攻关、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共育共研共建,形成校内资源与校外资源相结合的教学科研保障体系,有效提高了警务硕士培养质量。
(三)专业学位类别服务面向
警务硕士专业学位主要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国家移民管理机构和特定行业部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警务人才。
警务硕士职业能力培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求警务硕士具备过硬的政治品格、良好的学术素养和警察职业素质,系统掌握警务领域坚实基础理论和科学研究方法,熟悉警务专业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专业方向国内外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能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警务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外文阅读和写作能力。
警务硕士培养过程中,各警务硕士培养单位对接用人单位职业能力和职业资格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检查员专业能力等级评定等内容,在教学内容上进行调整和衔接。
(四)培养目标
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特定行业部门需要,掌握警务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执法、管理或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警务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1.始终把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作为首要任务。立足人民警察职业特点,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置于警务硕士培养首位,并将这一培养特色贯穿警务硕士培养的全过程。
2.凝练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专业方向。各警务硕士培养单位依托各自特色优势,面向国家安全和公安工作重大需求,凝练形成了具有各自培养特点的专业方向。
3.注重发挥实战部门育人作用,构建突出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联合实战部门为不同专业方向学生定制培养方案,并在全警范围内协调实战专家、业务数据、经典案例等资源服务教育教学,切实驱动警务硕士人才培养深度“产教融合”,有效提高了警务硕士实战化水平,培养国家安全和公安工作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本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
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好公安机关新时代使命任务,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掌握必要的政治基础理论知识和国际国内时政信息,面对纷繁复杂的政治现象、政治活动以及政治观点能够明辨是非、坚定立场,能够把握学术研究和专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2.学术道德
应遵守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共同的学术道德规范;尊重学术研究规律,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遵守学术诚信,秉持学术良知,坚持在客观真实的材料、数据基础上进行学术研究;尊重他人的学术思想和学术成果,遵守论文写作规范,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3.专业素养
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科学研究精神,对警务理论研究及警务工作创新具有浓厚的兴趣,并能以理性、客观、公正的态度从事警务理论研究及警务工作创新;掌握警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方法,了解和熟悉国内外警务工作创新成果和前沿、热点问题;掌握并能运用有关研究方法、研究工具、实验方法和研究资源,有较强的阅读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能够准确把握警务工作及理论综合性、应用性特点,并在学习、实践和研究中予以贯彻。
4.职业精神
能够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新时代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案,始终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应培育良好的警察职业精神,具有良好的警察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职业荣誉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掌握警察职业基本技能,具备从事警务工作需要的良好体能和心理素质,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获本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基础知识
应具备与警务实践工作和警务理论研究密切相关的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工具性知识,了解唯物辩证法、系统论等方法论基础,掌握运用调查研究、评价研究、文献研究、实地研究、实验研究、案例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开展警务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能够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并进行专业交流。
2.专业知识
应具备系统扎实的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国家安全学等学科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了解警务科学前沿,掌握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与警务实践发展密切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装备;能够运用已有的理论、知识积累和研究方法独立开展警务实践及研究工作;具备警务工作领域所需要的实践能力以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科学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获本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1.实训教学
突出实战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着力加强警务硕士实践训练教学。突出政治训练,提升政治能力,将政治品格培养融入实践、融入科研、融入项目,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相关要求,开展心理训练、体能训练与技能训练。强调警务实战能力的培养与训练,在课程学习环节,注重采用案例教学、项目训练、混合教学等互动式教学方式,运用校内教师和校外实战教官“双师同堂”等多元化授课模式,促进研究生自主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升。专业必修课中实训课时不少于15%,专业选修课中实训课时不少于25%。
2.专业实践
警务硕士在学期间应完成不少于6个月的警务专业实践。警务专业实践以警务硕士培养目标为依据,突出应用能力培养和专业技能提升。各培养单位根据培养特色,选择合适的警务专业实践地点及实践类型。警务硕士生源来源均为在职民警,具有一定的警务实践基础,各培养单位应根据专业方向,依托公安重大执法执勤任务、专项行动、公安信息化工程等开展高质量警务专业实践,使警务硕士深入参与到复杂工作问题、新型违法犯罪和社会矛盾突出的情境中,有效提升警务硕士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四)获本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
应具备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有效获取研究所需知识和方法的能力。警务硕士应通过课程学习等渠道系统、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警务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知识积累和研究素养,并在课程学习基础上,通过阅读文献、学术交流、科学研究、警务实践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培养主动获取研究所需知识的能力。
2.实践研究能力
应具备较强的实践研究能力,能够从警务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运用于警务实践。警务硕士应关注并善于追踪警务工作领域的重点、热点以及难点问题,进而综合运用警务专业知识和有关学科知识,提出创新性的观点或者解决方案,进而指导警务工作实践。
3.组织协调能力
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警务硕士要通过警务实践活动及训练,对警务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同时有效激励、协作和控制警务活动的全过程,使之相互融合,从而提高组织和主导警务工作的能力。通过在对口专业领域实践部门的锻炼,形成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风险管理意识,并逐步培养沟通和协调等警务工作能力。
(五)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内容详见全国警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拟定的《警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要点如下:
1.选题与形式要求
警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警务工作实践,立足解决警务工作面临的前沿问题或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体现一定的应用创新性或技术前瞻性,并具有良好的应用价值,对警务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提倡警务硕士结合本职工作确定论文选题。警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包括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和方案设计。
2.内容要求
警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确保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警务实践工作紧密结合,聚焦警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或关键技术,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具有明确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需观点鲜明,资料翔实,结构严谨,逻辑清晰,行文流畅,体现作者掌握警务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承担警务领域专业性研究和解决警务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运用国际国内新技术开展研究,并应注重论文结构的逻辑性、文献综述的全面性、数据来源的可靠性、采集方式的合理性、结果分析的科学性,可针对论文提出的解决方案或应对策略适当开展实验或试点加以检验。
3.规范性要求
警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写作应符合《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 7713.1-2006)、《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等规范要求,基本结构应包括前置部分、主体部分、参考文献、附录和致谢等5个部分,其中论文主体部分包括引言、正文及结论等,字数应不低于2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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