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专业介绍
(一)学科概况
建筑学是研究建筑物及其内外空间与环境的学科,旨在总结人类建筑活动的经验、知识、技术和方法,研究人类建筑活动的规律,创造适合人类生产与生活需求与社会文化及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形态和空间环境。建筑学以坚固长效为前提,功能适用为目的,审美愉悦为境界,节能环保以持续,兼具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和艺术的复杂属性以及跨越多个领域的知识范畴。
建筑学以设计作为核心思维与能力,是学科体系中集多重属性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
建筑学是一门古老的学科。伴随着文明的出现,人类即开始了大规模的建筑活动。古代的西亚、埃及、希腊、罗马、中国、印度和拉美等地区都是建筑文化的发源地。世界各国、各地区和各民族的建筑构成了人类建筑文化的共同而多样的整体。公元前一世纪古罗马建筑师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是流传下来最早的建筑学著作,书中首次提出的“坚固、适用、美观”三原则为建筑学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出现了职业建筑师,确立了西方古典建筑学较为完整的知识、理论和方法体系。中国建筑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中国传统建筑独特的建构体系和艺术风格,精炼的建筑法式、整体性的设计思想,灵活多变的空间组织和丰富多彩的装饰艺术,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之一,也是世界建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启蒙运动的出现,工业革命和社会变革进程加速,城市迅猛发展,建筑类型增多,建筑功能日趋复杂,设计思想发生转变。20世纪初产生了现代主义建筑,以空间作为建筑学的主体,强调建筑形式与功能的统一,重视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以及建筑的社会性和经济性,实现了建筑学的一次重大变革。
20世纪后半叶以来,建筑学的发展出现了多元化倾向。针对现代主义建筑中出现的单一、机械、程式化的问题,建筑学重新探讨保护地域特色和文化多样性、继承传统与创新等问题;人口、资源、气候等问题构成了人类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发展成为当今建筑学发展的重要方向;以计算机科学和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兴科技则为建筑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传统建筑学科逐渐拓展形成广义建筑学。今天的建筑学以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三位一体的知识结构为平台,进一步加强理工与人文的交叉、科学与艺术的融合,在综合解决人类人居环境复杂问题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学科内涵,拓展学科范畴,取得新的发展。
(二)学科内涵
1.研究对象
建筑学的研究对象包括建筑物、建筑群、室内外空间环境、城乡人居环境及其设计思想与实践。随着学科的发展,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逐步从建筑学中分化出来,形成独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建筑学的研究对象也拓展到虚拟环境和地外人居等领域。今天的建筑学包括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设计及其理论、室内设计及其理论和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等学科方向,并与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等学科或专业领域共同构成综合性的人居环境科学。
2.理论体系
建筑学理论包括建筑设计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理论、城市设计理论、室内设计理论以及建筑遗产保护理论等。建筑设计理论包括建筑空间与形态构成、建筑类型研究、场所环境与文脉研究、建构文化研究、环境行为与人机功效、建筑策划与后评估、建筑防灾与安全、建筑制图与表达、计算性设计与智能建造等;建筑历史与理论包括中国古代、近现代以及当代建筑史、外国古代、近现代以及当代建筑史、中国古代建筑法式制度、西方建筑理论、建筑评论等;建筑技术科学理论包括建筑构造、建筑传热学、建筑光学、建筑声学、建筑力学、建筑环境生态学、绿色建筑与智能系统等;城市设计理论包括现代城市设计理论、城市设计史、城市形态学、城市空间理论、城市更新理论、城市生态学、环境行为学等;室内设计理论包括室内设计史、室内设计理论、室内设计方法、室内声、光、热环境设计、装饰材料与构造设计、家具与陈设、人体工程学、既有建筑保护与更新等;建筑遗产保护理论包括建筑历史、建筑遗产类型研究、建筑遗产价值评估、建筑遗产保护规划与修缮设计、结构安全与材料劣化的检测与评估等。以上各学科方向理论体系涵盖的内容,在不同的语境和学术研究视域内有所交叉和重叠。
建筑学理论还涉及与同属于人居环境科学的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等学科或专业领域交叉的理论,以及与其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及艺术领域相关或交叉的理论。
3.知识基础
建筑学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学科的知识体系,形成了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设计及其理论、室内设计及其理论以及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等领域的知识基础,系统揭示了建筑学科的内涵与外延、形成与演变、理论发展与职业特征等方面的规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的知识内容包括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原理、建筑制图与表达,以及建筑师业务实践、建筑师执业规则、建筑法规、建筑经济等;建筑历史与理论的知识内容包括古代与近现代建筑的建造史、技术史和观念史,以及建筑理论、建筑评论等,构成建筑学学科的理论平台。建筑技术科学的知识内容包括建筑构造、建筑声环境、建筑光环境、建筑热环境、建筑结构与选型、计算性设计与智能建造,以及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相关的知识等,成为建筑学学科的技术支撑。城市设计及其理论的知识内容包括城市形态、城市设计历史、城市设计与更新方法、城市生态系统、基础设施与景观系统等,成为建筑学向城市拓展的必备知识。室内设计及其理论的知识内容包括室内设计历史、室内设计基础理论与方法、装饰材料、家具与陈设等;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的知识内容包括建筑遗产类型、建筑遗产价值评估、建筑遗产保护规划与修缮设计、结构安全与材料劣化机制等。
建筑学的知识基础还包括与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等学科或专业领域交叉的相关知识,以及与其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及艺术领域相关或交叉的知识。
4.研究方法
建筑学在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在构建理论体系的同时,学科的研究方法也不断发展和完善,概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第一,建筑设计整体方法论。建筑学是一个开放的、动态变化的复杂系统,兼具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特征。建筑设计无法简单采用单一要素、单一过程进行线性分析与求解,需要在多学科视野中对建筑的多种影响因子进行全面分析与归纳,综合多种元素、平衡各方需求和矛盾,提出整体性的解决方案。
第二,建筑类型研究方法。针对建筑学这样综合性强的学科,可以采用多种分类方法对其进行类型研究。一种是按使用功能分类,如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一种是按形式与风格分类,如哥特式建筑、巴洛克式建筑、古典主义建筑、现代主义建筑等;一种是按环境特征分类,如山地建筑、地下建筑、极地建筑以及太空建筑等。
第三,交叉融贯研究方法。建筑学体现了理工与人文的交叉、科学与艺术的融合。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不断融入其他相关学科的进展。交叉融贯研究方法是指立足建筑学学科,在包括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的人居环境学科知识平台上,对其他相关学科进行融会贯通的研究,进而丰富和发展建筑学的知识理论。
(三)学科范围
建筑学包括以下二级学科: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设计及其理论、室内设计及其理论以及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主要研究建筑设计中的思想、原理、方法与表达等相关理论。研究时代感、地域性、文化性突出,具有引领性、代表性与指导性设计思想的起源、内涵与实践;应用循证科学、实证方法与新技术进行建筑本体内在规律与设计原理的探索;研究图示思维、建筑策划、使用后评估、参数化设计等设计方法的发展与应用;研究视觉艺术传达、视频叙事表达以及多元媒介互动等的设计表达方式。
2.建筑历史与理论
以中外建筑历史、建筑理论、与建筑史相关的哲学思想和方法论以及史学史等为主要研究对象,探讨中外建筑历史、价值观念和设计思维的起源、发展及演变特征,形成对建筑的形式与空间、形制与工艺、意义与象征等的理论解读,从源流关系中认识建筑的内在属性、传统与创新的历史特征以及为当代建筑学发展起到的思想资源与实践启示作用。该方向的特点为理论性和体系性强,研究时空跨度大,与科学、技术、人文与艺术史之间的具有广阔的关联性,体现理论与历史互动演进的丰富性与复杂性。
3.建筑技术科学
以建筑设计、建造及运维等相关的技术理论与方法为主要研究对象,包含建筑与城市环境物理、建筑构造、建筑节能设计、智慧建筑、绿色低碳建筑技术、机器人建造等综合性技术。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实验室部件部品试验、现场实地长期观测与短期测量、物理环境主观反应问卷调查、计算机建模、声光热物理环境数值模拟、实验室模型模拟、建筑信息与数字集成系统验证、机器人智能建造检验等。
4.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主要研究城市空间形态的建构机理和场所营造,对包括人、自然、社会、文化、空间形态等因素在内的城市人居环境进行的设计研究、工程实践和实施管理活动等。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塑造城市特色品质的有效手段,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系统整合土地使用、生态持续、遗产保护、交通组织、公共空间、社区场所、综合功能等要求,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塑造城市文化特色,优化城市空间形态,集约土地资源利用,创造宜居公共空间。
5.室内设计及其理论
主要研究建筑内部空间的设计规律。依据空间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运用美学原理和数字化、智能化、工业化等技术手段,通过内部空间布局、界面设计和内含物选择,改善室内声光热环境,创造功能合理、绿色健康、智能高效、舒适优美、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的内部环境。
6.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
主要研究反映人类文明成就、技术进步和历史发展的重要城乡建筑遗产的保护与活化利用,体现学科交叉融合的趋势,既关联建成环境、建筑历史、建筑技术、建筑材料科学等学科理论,也涉及艺术史、科技史、考古学、美学、社会学、环境学、管理学、计算机科学等自然和人文科学理论。研究方法包括建筑遗产价值评估方法、结构安全检测与评估方法,材料劣化的检测与评估方法,保护规划、修缮、展示的设计方法等。
(四)培养目标
1.硕士学位
以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大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的建筑理论研究、教育、实践及管理的专门学术型人才。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体系和设计技能,具有较好的创造性思维和学术修养,了解本学科的历史、现状与发展方向,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实践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有能力使用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达到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培养要求者获得工学硕士学位,可在建筑行业相关机构从事研究和设计,或从事管理、教育、开发、咨询等方面的工作,也可进一步攻读博士学位。
2.博士学位
以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大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的建筑理论研究、教育、实践及管理的高级学术型人才。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熟悉本学科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了解相关学科的广博知识,善于发现学科发展的基础性和前沿性问题,并能开展针对性的研究;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能熟练使用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达到培养要求者获得工学博士学位。学位获得者可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筑行业等相关机构从事建筑与城市领域的教育、科研或设计实践等工作,或在相关部门从事专业性管理工作,也可进一步做博士后研究。
(五)相关学科
建筑学与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等学科或专业领域同根同源,共同构成人居环境科学学科群。与之相关的自然科学有数学、物理学、地理学、生态学等;工程技术科学有土木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人文和社会科学有哲学、社会学、心理学、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民族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等;艺术领域有艺术学、设计学等。
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本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建筑学硕士研究生应具备本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现状,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善于发现问题,并针对性开展学术研究。建筑学硕士研究生需受到独立开展研究及其他专业工作的训练,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其他专业工具设备,具有承担相关学科领域的科研、教学、技术和业务管理工作的能力,应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就专业知识而言,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应立足所属二级学科进行系统的课程学习,掌握该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科研技能,能够熟练运用该领域的基本研究方法。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的专业知识包括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原理、建筑制图与表达,以及建筑师业务实践、建筑师执业规则、建筑法规、建筑经济等;建筑历史与理论的专业知识包括中国古代与近现代建筑史、外国古代与近现代建筑史,以及建筑理论、建筑评论等;建筑技术科学的专业知识包括建筑构造、建筑声环境、建筑光环境、建筑热环境、建筑结构与选型、计算机辅助建筑设计,以及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相关的知识等;城市设计及其理论的专业知识包括城市形态、城市设计历史、城市设计与更新方法、城市生态系统、基础设施与景观系统等;室内设计及其理论的专业知识包括室内设计历史、室内设计基础理论与方法、装饰材料与构造、家具与陈设等;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的专业知识包括建筑遗产类型、建筑遗产价值评估、建筑遗产保护规划与设计、结构安全与材料劣化等。
除此以外,建筑学硕士研究生还应掌握本学科研究的工具性知识,包括文献调研、资料查询、实地调研、模型模拟、实验分析、设计实证、策划评估等相关知识。
(二)获本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学术素养
建筑学硕士研究生应关注本学科的现象和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学习和专业研究兴趣、开阔的学术视野、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研究和实践能力。能够将建筑学理论研究、设计实践与技术创新相结合,具备一定的学术洞察力、开展实地调研和分析归纳的能力。硕士研究生应理解、尊重与保护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应遵循学术伦理,具有社会责任感,运用学科知识服务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
2.学术道德
硕士研究生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遵守各项法规和纪律,严禁以任何方式漠视、淡化、曲解、剽窃他人成果,杜绝篡改、假造、选择性使用实验和观测数据。在建筑学研究中,文字、图纸、照片、表格、数据等均为表征研究成果的重要形式,应正确辨识他人的成果,并在自己的学位论文或其他研究成果中加以明确、规范的标示。
(三)获本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
硕士研究生应具备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文献检索、实验与实践获取建筑学相关知识及研究方法的能力。硕士研究生应了解本学科的学术研究动态和行业需求,在逻辑推理、形象思维、实证研究、阅读写作等方面锻炼能力,以使自己的学位论文得出可靠的结论。硕士研究生应掌握通过包括网络资源在内的多种来源获取和筛选相关信息、数据和资料的规范路径与程序。
2.科学研究能力
硕士研究生应具备检索、学习、分析和评述既有研究成果的能力,从既有研究或生产实践中发现科学问题。建筑学的研究包括文献研究、实地调研、分析归纳、模拟实验、设计实践等。硕士研究生应通过课堂学习和科研实践,使自己掌握基本的科研能力,包括提出研究思路、制订技术路线以及推进并完成研究任务的能力,在获取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科学严谨的分析和推理,运用简洁准确的语言进行逻辑清晰的表达。
3.实践能力
建筑学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硕士研究生应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开展学术研究或应用技术探索。能独立完成文献综述、开展实地调研、掌握实验技能,能够制定技术路线,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开展研究和实践创新。硕士研究生需具备通过实践案例开展实证研究、拓展知识和方法、取得研究成果及其应用反馈的能力。同时,本学科硕士研究生还应具备良好的协作精神和一定的项目组织能力。
4.学术交流能力
硕士研究生应具备良好的学术表达和交流能力,善于表达学术思想、阐述研究思路、展示研究成果。建筑学的学术表达与交流包括绘图与模型、论文写作、口头宣读、多媒体表现等多种形式。学术成果的展示主要体现于在学术期刊、研讨会和各种创新活动平台上发布自己的研究成果。学术交流是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发现问题、学习研究方法、了解学术前沿动态、获取学术支持的重要途径。
除上述四个方面外,硕士研究生还应当具备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善于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解决社会经济发展相关实际问题。硕士研究生应当积极参与建筑学领域的实践,了解建筑行业的一般规律和相关规范。
(四)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规范性要求
学位论文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各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格式要求。学位论文应当包括以下部分:中英文题目,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独立完成与诚信声明;选题的依据与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论文主体部分;研究结论;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同时,本学科硕士学位论文还须符合以下规范性要求:
第一,论文须建立科学的理论前提,有关于选题涉及领域的背景介绍,对代表性文献和既有成果进行综述;第二,论文须以本学科或相邻学科理论作为支撑,须有充分、可靠的论据,不能主观得出结论或不证自明;第三,学位论文中采用的名词及概念须符合国际、国内以及行业通行的定义规范与标准,新提出的名词及概念须加以明确、清晰的界定;第四,除了本学科惯用缩略语外,文中缩略语须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全称,全文缩略语须在文前或参考文献后单独列表;第五,学位论文中的图纸、照片、表格、数据等须注明标题及来源;第六,引文和注释须符合写作规范,引证全面,不断章取义和歪曲引用。
2.质量要求
第一,论文选题符合本学科的发展规律,并与国家和地方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第二,论文的主体部分应为研究论证,不提出问题、没有核心论点、未能展开有效论证,不能视为合格论文;第三,论文的理论依据或基本前提可靠,实地调查和实验方法具有科学依据;第四,论文获得的新认识、新视角和新方法,对本学科某一方面的发展有所启示;第五,论文写作须符合学术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