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南京工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安全工程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路灯考研发布时间:2026-10-28 19:30:35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6〕2号),我校制定了《南京工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各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详见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章程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的学业要求及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获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2027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3700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120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2500名(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40名)。本年度我校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085702)(专业学位)安全工程。
研究方向:(00)不区分研究方向(含应急管理学院)。
拟招生人数:1(不含推免)。
三、网上报名与确认
自2027年研考起,“研招网”实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一体化。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是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3.考生根据审核工作安排和核验工作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请考生密切关注所选报考点的通知公告)。
4.请考生结合对应报考点要求,根据自身学籍、户籍及工作情况等,慎重选择报考点。应届生优先选择就读地的报考点,往届生优先选择生源地、工作所在地的报考点。因考生本人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报名期间学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请及时上网查看校验结果。未能通过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完成核验。考生可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情况。
6.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报名时按要求进行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7.符合《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可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具体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
8.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准考证下载与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与方式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19日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14:00-17:00外国语
12月20日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14:00-17:00业务课(二)
(二)初试科目安排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43)安全学原理与应用。
六、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内容为:①英语测试(听力)50分;②专业笔试150分;③综合面试100分。
同等学力报考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初试参加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学校依规开展调剂复试工作,调剂工作办法另行通知。复试阶段的相关专项加分政策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二)录取
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不低于50%,具体计算方式另行通知。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后,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三)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组织,另行通知安排。
七、学制与学费标准
学制:3年。
学费:15000元/生/学年。
八、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硕士研究生主要安排在江浦校区(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和丁家桥校区(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5号)培养,具体培养地点以当年学校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宿舍(收费视实际宿舍安排,按照物价局规定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宿舍。
九、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招生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