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京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盐城师范学院)会计硕士(MPAcc)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我校制定《南京工业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2026年,我校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各招生专业详见《南京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招生人数

拟招生人数4人,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获得所在培养单位书面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登录研招网报名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3.考生应根据自身学籍、户籍和工作情况等,参照各报考点的选报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点。因考生本人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参加研究生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结束前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条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相关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审核,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选报的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密切关注所选报考点的通知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在网上确认阶段应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5.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点通知。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一)初试日期

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14:00-17:00或18:00(12月21日下午建筑学院4小时绘图科目结束时间)。

(二)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1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六、复试录取

(一)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复试科目:①政治理论②会计与财务成本管理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管理学②成本管理会计

(二)录取

学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照要求公示7个工作日。招生录取工作中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录取后另行通知安排。

七、学制、学费及授课形式

学制2年,学费8万,由相关学院确定授课形式。

八、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硕士研究生主要安排在江浦校区(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和丁家桥校区(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5号)培养,与盐城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第1年在我校江浦校区培养,后面2年在盐城师范学院进行专业实践及毕业论文。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九、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文件执行。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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