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来源:路灯考研发布时间:2026-03-30 16:18:21
为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考生的既往学业基础,也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
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领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审议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名单等。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级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复试分数线划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和建议拟录取名单等的确定,并报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各二级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三、复试形式
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调剂考生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四、复试工作
各二级招生单位对复试成绩设定合格线,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提前对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一)考生进入复试成绩要求
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简称复试分数线)划线工作坚持质量为先、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分数线按招生学科专业划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划定。复试分数线在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z.cumt.edu.cn/)公布。
(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全国统考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统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不得少于已公布的统考拟招生计划数。二级招生单位结合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按招生学科专业划定不低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线)的复试分数线,提出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的考生,按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免初试资格,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参加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前须按如下要求向所报考的二级招生单位提供材料接受审查,提交方式和时间以各单位通知为准,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提交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须完整注册)和本专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3.提交思想政治考察表(从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或者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处下载)。
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交单位同意定向就业培养证明(从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或者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处下载)。
5.在读研究生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6.在 2026 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现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在 2026 年新生入学报到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考生,须提交相关学习证明;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现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正在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证明材料。
8.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交: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持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因更改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导致未通过验证的,除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相关二级招生单位有其他要求的,按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11.考生可提供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学校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
1.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外语综合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外语综合能力考核、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考核。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专业基础知识考查须针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内容对考生基础知识进行考查。线下复试形式的复试科目考试一律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2-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规定时间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确认。
4.外语综合能力考核形式和方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主确定。
5.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等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
6.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不少于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4个专业学位复试中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形式由二级招生单位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时间及复试成绩
1.我校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7日—31日,各二级招生单位依据实际情况有序开展,具体时间和内容由各相关单位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 复试前考生应通过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s.cumt.edu.cn/yzbm/logon)线上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每人 80 元。具体缴费安排另行通知。
3.复试成绩为各复试单项考核成绩之和。各二级招生单位要科学合理自主确定各单项考核成绩所占权重,制定复试成绩合格线(应不低于学校划定的复试成绩合格标准),也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复试中的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须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明确。学校划定的复试成绩合格标准为复试成绩不低于复试总分的60%。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50%,各单位在此范围内自行确定具体权重并于复试前公布,同一单位相同学科专业要采用相同的标准。
(六)复试组织及要求
1.招生单位应严格选聘人品公道正派、工作能力突出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签订《保密责任书》,严格落实保密责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考我校研究生的教师或专家,不得选聘参与本年度复试工作。
2.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能力考核方式,其中面试是复试的必要环节。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复试考生人数,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面试小组,组织复试面试工作。小组成员应以各学科专业的导师为主体,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另设专职秘书不少于1人。鼓励聘请符合遴选标准的外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专家参与面试。招生人数较多的学科专业,可以平行组织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随机分配进组。
3.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做好试题保密、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等工作,复试过程需录音、录像,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复试期间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和监督。学校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确保公平公正。
5.复试结果将在复试结束后予以公布。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6.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学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采取统一复试方式,复试成绩分开排序。
7.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工作由各相关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安排。
8.复试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复试结束后,不得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记录和传播考试过程的音视频等信息,不得通过网络散布有关复试内容的任何信息。如有上述行为,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
五、调剂工作
学校仅在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报考院校、院系、专业、学习形式在录取阶段发生改变均为调剂考生。
(一)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调剂政策,且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
2.调剂至我校考生必须达到相应学科专业“国家A线”。
3.调剂时,考生调入学科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未考数学的考生不可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统考科目学科专业可申请调剂对应自命题科目学科专业,反之不能申请调剂;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学科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科目为数学二、数学三的学科专业,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学科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的学科专业,反之不能申请调剂。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5.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考生报名后,接收调剂生的二级招生单位将及时审核考生报考信息并通知相关考生复试。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
(二)特殊专业、专项计划调剂要求
1.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从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4个专业学位。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南疆教师计划”以教育部民族司规定为准。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三)调剂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4月8日起开展调剂工作。我校2026年拟接收调剂的专业、计划以及调剂复试录取办法、工作安排详见另行发布的《中国矿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六、录取工作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之和。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权重×100+(复试成绩÷复试总分)×复试权重×100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三)复试工作结束后,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及时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信息进行公布。
(四)对以下情况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复试成绩不合格;
3.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
4.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
5.其他被认定的违规行为。
(五)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的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体检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对于应公开的复试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二)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成员、复试有关工作人员和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应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依法正确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明招生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三)学校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
后一篇: 河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