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二)

3.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照片(字迹、公章要清晰)和社保证明照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年连续 3 个月的社保(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纳证明(可手机登陆民生山西APP或三晋通APP下载)];
提醒考生: 根据2023年正式施行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关人员可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影响就业及生活,请须提供2023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的考生务必提供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4.考生须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
四、存在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等情况的考生提交证明材料要求:
1.已获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教育部承认本科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在我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提交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出具的已经完成的考试科目成绩证明;在外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参加所在省自学考试的准考证、考试科目合格成绩单等能够说明届时可毕业的相关资料;
4.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考生,须提交由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的证明;
5.未取得本科学历同时没有结业证的考生,须提交就读高校届时可结业或届时可毕业的相关证明资料;
6.户籍在我市的国(境)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由就读国(境)外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的证明或完成学业情况证明;
7.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市的已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须提交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原因造成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须提交户籍部门出具的规范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的变更证明以及目前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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