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确认所需个人补充材料要求(依据考生个人情况上传)

1.网上报名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已通过的,无需上传),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照片:
(1)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或尚未取得毕业证(2024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
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
认证报告》。
(3)已获得境外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入学前可取
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尚未取得毕业证(2024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自考生准考证(丢失准考证
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
(5)本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须按照网上确认系统提示,如实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照片:
(1)天津市户籍(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的考生,提供户口本首页、个人单页。
(2)具有天津市《居住证》的考生,提供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实体或电子《居住证》(已申请尚未
拿到正式件的可提供受理回执,受理回执不作为审核依据,以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为依据)。
(3)就读于坐落在本市高校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提供第二学士学位学习阶段的“中国
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学证明。
(4)就读于外省高校在本市教学点学习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籍所在高校出具的在津教学点学习证明。

3.考生须根据身份验证情况,按照网上确认系统提示,上传有效证件原件照片:
(1)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证件照片。
(2)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照片。身份证丢失的,提
供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4.以下情况,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照片:
(1)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
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3)现役军人考生报考,身份核验未通过的,须提供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军
官证。驻津部队的现役军人须提供所在驻津部队出具的证明。
(4)天津户籍、在外省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津报名考试,须提供个人在津报考申请及相关说明、学籍
所在高校出具的需在津报考的相关证明。
(5)如遇其他特殊情况,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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