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兰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6211)网上报名公告

一、对象范围
我报考点与甘肃政法大学报考点(6214)、兰州城市学院报考点(6215)共同承担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不含管理类联考、法硕类联考)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的往届考生。
二、相关说明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选择我报考点:
1.户口本显示户籍所在地为兰州市辖区的往届考生,确认时需提交户口簿原件资料。
2.兰州市以外户籍但在兰州市工作的往届考生,确认时需提交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的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
3.驻兰部队、武警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须提供军官证、士官证、警官证、工作证及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在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但户籍及工作均不在兰州的考生,应到户籍或工作地报考。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网报时间: 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3.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并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逾期不能补报及补缴。
4.后续事项请密切关注“研招网”网报公告和“兰州微招考”微信公众号。
四、特别提醒
1.兰州市教育考试院为报考点办公地点,非考试地点。本报考点的考试安排,将根据考生报名数量,随机安排在兰州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参加考试,考点考场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2.考生须对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涉嫌伪造,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视情况严重程度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条款规定: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兰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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