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1研考】温馨提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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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3—25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牢记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用时超过(含)3小时的业务课二(代码为5XX),安排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最晚不超过14:30)。
二、提前关注路况
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具体位置、周边环境和赴考路途交通状况。建议考生开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接受安全检查。根据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三、带齐考试证件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主动配合安检
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时,要按照考点指示有序进行携带的规定以外物品的存放和入场安检工作。安检时,先进行身份验证(通过身份证、人脸识别系统对比校验),然后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检,最后通过“智能安检门”安检;考生进入考场时,须配合监考教师再次进行安检。考生应主动接受安检,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为避免触发“智能安检门”报警,请考生在接受安检时不要携带含金属物的包、钥匙、打火机、磁卡(房卡、公交卡、银行卡等)、金属饰品(如发卡、项链、耳环、手镯、戒指、手链等)等物品,如携带,请放至考点规定的集中存放区域后再次进行安检。
五、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
(一)统考科目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发;自命题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用具。
(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
(三)化学(农)科目(代码315)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且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四)特别提醒考生注意:考生如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请统一放在考场外的物品存放处。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点,若有丢失由考生本人负责。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本次考试全部成绩。
六、严守考场纪律
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不得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不得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不得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不得在考试开始前答题、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国家教育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祝愿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兰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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