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考点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二)
来源:路灯考研发布时间:
为方便考生,原则上采用网上确认,若因其他原因须变更确认方式,则以最新通知为准。
(一)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首次上传材料截止11月3日12:00,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截止11月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本报考点将对考生上传照片和材料进行审核,考生须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咨询服务电话:0851-28224283/28256261(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必须规范、真实、准确。凡不按要求报名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确认、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与招生单位联系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照片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
(四)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包括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期间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名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六)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在“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初试。
五、网上确认资料上传要求
请考生按要求上传资料,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
(一)彩色电子证件照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2寸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二)本人身份证照片
分别上传本人身份证人像面、本人身份证国徽面、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请注意:
1.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体拍进照片,头、肩部端正,露出五官,脸部不要有遮挡物或有阴影;
2.仅支持jpg格式上传,大小不要超过10M;
3.确保身份证人像面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清晰可见,无遮挡或被手指捏住。
(三)其他佐证材料
扫描成jpg格式,内容清晰,大小不超过10M。
六、诚信报名考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三)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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