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预通知(二)
来源:路灯考研发布时间:2024-08-13 18:42:16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按网站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确认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首次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18点,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确认、审核未通过和报考信息无效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确认程序:考生将身份证、学历证书、自治区教育厅学生管理工作处审核通过的报名登记表原件扫描件等确认时在网上予以上传,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并确认考生网报信息。
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部分不能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须按照报考点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6.考生应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7.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六、协议签订
1.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2.在职考生录取后入学前须与所在单位、招生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签订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录取后入学前须与招生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签订定向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所在单位、招生单位签订,再与自治区教育厅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七、教育管理
1.责任主体。招生单位是骨干计划学生培养工作的责任主体。凡涉及学生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的各类事项,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生奖助等,均按各招生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教学管理。各招生单位要坚持“严、爱、细”原则,对骨干计划学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考试标准。
3.学生资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各招生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在开展奖助学金评定时,要充分考虑骨干计划学生的特殊性,予以适当倾斜。
4.鼓励招生单位从已录取骨干计划学生中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懂少数民族语言的学生参与本校低年级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八、就业管理
1.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2.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升学。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九、联系方式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学生管理工作处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0891—6599723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考试组织咨询电话:0891—6650635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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