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4432)广东药科大学报考点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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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报考点只接受报考广东药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16所高校的广州考生(不含推免生)报名。
本报考点不接受上述学校①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②需考设计绘图(3小时以上)专业③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的考生报名。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为125200]且报考点在广州市的考生,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
报名期间,如因考生过于集中导致超过报考点容量,省招生办将视实际情况,调整部分考生到其它考点或备用考点参加考试。
2.本报考点接受报名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广州市户籍考生
(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和个人单页)。
②广州市内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在校考生、在校研究生
(确认时,对不同类型的应届本科生要求如下:a.应届自考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考籍证(卡)、准考证和盖章的成绩单;b.应届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c.其他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在校研究生须提供学生证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③教学点在广州市内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确认时须提供学生证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学点或就读学校开具的考生本人所在教学点在广州市内的证明)。
④在广州工作但不具有广州市户口的往届生或同等学力考生
(确认时须提供2023年6-10月份内3个月及以上的广州市社保缴费证明,2023届毕业生提供2023年6-10月份内2个月及以上广州市社保缴费证明)。
⑤报考广东药科大学的在广州市实习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确认时须提供学生证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高校实习派出部门开具的派遣证明和所在实习管理部门开具的接收证明)。
拟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上述报考点接受范围,否则报名结果无效。不符合本考点要求的考生,请按照当地省(市)招办和报考点的规定,选择其他报考点。因不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报名信息确认、考试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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