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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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及时查阅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政策,了解最新考试信息。已报名考生最迟须于10月25日22:00前在研招网完成网上缴费,否则报名无效。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身份证丢失或失效须及时补办。
2.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尤其是毕业日期、毕业证书编号,填写时请认真检查,确保学历校验通过。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尽早按系统提示,再次核对本人相关信息,办理相关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手续。报名信息错误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修改,根据要求,网报时间结束后任何考生信息不能修改。
3.考点安排。青岛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随机安排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范围内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任何人不得要求或指定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但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业务课二不可在超过3小时和3小时之间修改(即业务课二代码首位是5的不能改为非5,首位非5不能改为5)。错报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系统自动原路退还),逾期不再修改。
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22:00)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5.已参加网上确认且已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系统自动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未参加网上信息确认但已缴纳报考费的将予以原路退还。
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6.自考生报考校验提示。由于自考生无学籍,未拿到毕业证的自考生在报名校验时会提示无学籍学历,届时考生可继续填报,后期按照报考单位要求提供相应自考有关材料(如自考成绩单等)。
7.?网报结束后,考生一定要定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内信”查询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发布的有关招生信息。
8.如考生符合《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规定的申请便利条件,请于网上确认后至11月24日前向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提出申请,电话:0532-85786212,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鄱阳湖路5号甲315房间。
未尽事宜,请联系青岛市招生考试院高招处,咨询电话:0532-85786212。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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