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学院
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是学校基于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文明建设和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需要,主动调整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方向,于2017年成立的国内高校首个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人才培养与理论研究的法学院。主要培养硕士研究生,开展环境法基础理论、区域生态法治、气候法学方向的理论和实践研究。2021年9月开始培养法学(卓越法治人才基地班生态环境法治方向)本科生。
学院法学本科专业于2007年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009年入选教育部“法学应用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2012年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3年获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和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本科专业;2019年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现设环境法、气候法等2个教研室,有专职教师18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9人,具有博士学位15人,校内硕士生导师12人。专任教师中“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第八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获得者1人,中宣部“四个一批”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甘肃省领军人才”3人,“甘肃省陇原青年英才”1人,“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3人,学校“文翰学者”和人才特区计划5人;多人兼任中国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委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自然资源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等学术职务。
学院持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突出从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再到博士研究生“一体化、贯通型”培养方向,探索创新新文科背景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建设科学完善、特色鲜明的教育教学体系。2020年《环境与资源法学》课程被确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023年该门课程获批国家一流课程;2022年《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保护法学》教学团队获批省级教学团队,2023年获批省级优秀硕导团队,2023年环境法教研室获批“甘肃省巾帼文明岗”。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甘肃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等法治工作部门和上海汇业(兰州)律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共建学生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有30多名硕士研究生考取了武汉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著名高校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学院着力加强有组织科研。通过科研组织服务机制改革与创新,强化法学学科作为甘肃省一流(优势)学科的龙头作用和优势地位。现有“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甘肃省环境司法研究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以及“环境法研究中心”“西部生态文明建设法治研究中心” “环境司法研究中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等科学研究平台。学院教师在《中国法学》《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法商研究》《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法学评论》《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在商务印书馆、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权威出版机构出版专著、译著10余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省部级项目10余项;研究成果获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奖等10余项。
学院积极拓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成功举办了“双碳法治理论与实务研讨会”“黄河保护法治论坛”“新时代法学期刊发展与环境法学学科建设研讨会”“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法治保障机制建设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等学术会议。参加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年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年会、中达环境法论坛等学术交流50余次。参加首届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论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论坛、民法典与生态文明建设等学术活动。与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大学法学院、美国佛蒙特法学院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
学院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法治建设。多名教师担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专家、甘肃省政府法律咨询专家、甘肃省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法律顾问等职,倾力服务国家和区域法治建设。多项智库成果得到中央及省委领导指示批示,有效推动了相关领域法治建设工作。
招生类型
研究生类型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