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四川大学法学院有悠久的历史,其前身可追溯至1906年四川总督锡良创办的四川法政学堂。1912年四川法政学堂发展成为四川法政学校,1914年更名为四川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7年成为公立四川大学的法政学院。1933年国立四川大学下设文学院、理学院和法学院,法学院包括法律系、政治系和经济系。1952年下半年院系调整,四川大学法律系并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前身)。1983年国家教委批准恢复筹建四川大学法律系,1984年四川大学法律系正式恢复,同年开始重招本科生。1998年底,国家教育部决定将四川联合大学更名为四川大学,四川大学法学院这一名称又重新恢复。2021年,四川大学决定成立律师学院,挂靠法学院。
法学院恢复招生至今,为国家建设培养和输送法治人才3.3万余人,其中本科生6268人,硕士生8709人,博士生468人,成教自考等其它类型毕业生18000余人。法学院长期为公、检、法、司、律提供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有力推进了法治中国建设。
法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员工92人,其中专任教师70人(含专职科研14人),教授26人,副教授26人。博士生导师27人,硕士生导师44人。四川大学杰出教授1人,入选教育部重要人才计划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2人,入选中组部重要人才计划青年人才1人,入选教育部海外博士后专项计划3人,入选四川省级各类人才计划36人次 。
法学院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5年软科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排名位列第12,进入A+。法学院是获准法学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和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单位,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单位,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2025年上海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保持全国第11位,居全国前7%。法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基础与实践并重的办学传统,是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单位,2023年入选首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拥有1个国家级示范中心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包括和四川省网信办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2个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1个市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是4个省法学会学科研究会秘书处所在地。建有法学院图书馆、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阳光报告厅、案例研讨室等教学科研场地,其中图书馆区1559平方米。
法学院立足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需要,以培养具有崇高理想信念、深厚人文底蕴、扎实专业知识、强烈创新意识、宽广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为目标。根据教学科研需要,设有理论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7个教研室。建设国家级一流课程7门、省级一流课程15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经过多年的发展,法学院形成诉讼法与法律实证研究、司法改革与检察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华法制文明等优势学科方向,民商事法律、宪法人权、行政法治、刑法解释、环境与救灾法制、自贸区法与“一带一路”涉外法律问题等特色学科方向,提前布局法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前沿学科方向。
近五年,学院教师承担近百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2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2项、重点项目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00余篇,其中15篇发表于《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刊物,1项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学术成果获第九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项、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7项、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2项、第九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2项,第一届、第二届全国优秀应用法学论文成果奖2项。“网络空间语言治理”创新团队入选教育部首批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创新团队,《法律史评论》入选CSSCI来源集刊和全国8种法学AMI核心集刊之一。
法学院重视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与美国、欧洲、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并与香港大学、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等高校合作开展学生培养项目。依托学校国际课程周等活动,定期邀请境外专家来院讲学、访问。学院鼓励并支持师生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积极组织区域性学术会议和开展合作研究。
展望未来,法学院将继承学风活跃、治学严谨的优良传统,全面加快一流法学院的建设步伐,持续加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为培养卓越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川大法学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