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3年6月,学校机构调整,成立社会合作处(技术转移中心),与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合署办公。2024年1月,农业园管理中心调整为社会合作处(技术转移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内设机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是经教育部、科技部,于2012年4月首批批准的10所高校(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之一。2012年7月,时任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在陕西杨凌亲自为首批10所院校授牌。同年9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和省委副书记孙金龙亲临我校,共同为我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揭牌。
社会合作处(技术转移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下设综合科、成果转化科、校地与校企合作科、基地管理科、产业联盟科5个科室、学校八个综合试验站及农业园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与政府、企业等合作对接、接待工作,制定各类社会合作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学校与地方“产学研”合作管理;对合作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协调。
3.负责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日常工作。
4.负责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对口帮扶、乡村振兴科技服务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5.负责产业联盟、校地合作共建平台、示范基地等的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学校科技成果信息的搜集、宣传、发布、信息化平台和体系的建设与维护等工作。
7.负责学校八个综合试验站和农业园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招生类型
研究生类型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