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北京建筑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前身可追溯到1986年的社会科学部,1998年更名为人文社科部, 2001年更名为人文社会科学系,并在此基础上分别于2003年、2004年创办法学和社会工作专业,2006年人文社会科学系与外语部合并成立文法学院,2024年7月整合调整相关院系资源,成立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学院设有四个系部和四个中心:法律系、社会工作系、外语部、人文部及北京建筑文化研究中心、社会工作硕士(MSW)教育中心、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实验中心。现有社会工作、法律硕士(非法学)两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外语部承担大学英语、硕、博研究生英语、校选课以及外国留学生的对外汉语和中国文化等课程的教学和管理工作;人文部承担部分人文通识课和美育通识课教学任务;北京建筑文化研究中心是院设研究机构,致力于成为服务北京建筑文化发展的新型智库。
学院在册学生61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62人。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朝气蓬勃、团结奋发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66人,专任教师58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9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北京市三八红旗手1人。 近年来,学院教师主持承担国家级课题6项,省部级课题20余项,主编、参编出版教材及学术专著30余部,发表论文260多篇,尤其在建筑伦理、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社区规划及社区营造、社区治理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
学院秉承立德树人使命,以彰显校本特色为主线,主动对接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师生成长成才为目标,坚持“突出应用,交叉见长,特色取胜,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的应用型文科人才”的方针,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积极开拓,助力学校高水平特色型大学建设。
招生类型
研究生类型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