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来源:路灯考研发布时间:2025-11-13 14:13:17
第一部分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第二部分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除须符合本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当年该专项计划招生对象的各项要求。
二、有关说明
在校研究生报考学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提供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完成原培养单位的退学手续。
第三部分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根据2025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情况及学科建设需求,拟定2026年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专业目录》(附件)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2026年招生计划将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下达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分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第四部分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特别提醒: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一、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报名网站及基本要求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以及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要求,确认完全符合学校各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本人的网上报名号和密码须务必牢记。
(三)报考点选择
报考中国音乐学院(招生单位代码:10046)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点须选择“1146 中国音乐学院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 //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的信息填报。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尽早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 //www.chsi.com.cn)要求,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务必在网上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进行核验。
5.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6.报考学校的残疾考生如需学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学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学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并按学校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并及时查看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预计将于2025年10月下旬公布)
(一)时间: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二)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由报考点进行核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网上确认时,考生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系统要求为准):1.准考证照片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无妆、白色背景、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
本人二代(或三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电子照片,人像面、国面均需上传,身份证电子版照片背景须为白色,聚焦清晰、亮度均匀,四边四角完整。
3.手持身份证照片
拍摄时,考生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4.应届生、往届生相关材料
符合报考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本科阶段成绩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符合报考要求的往届考生:
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照片(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也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
5.《中国音乐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6.《中国音乐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详见附件);
7.《中国音乐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档案审查意见表》(详见附件);
8.其他材料
(1)网报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但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及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
(2)网报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提供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
(4)在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照片,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照片。
(6)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等)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网上确认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第五部分 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考试安排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初试考试科目及考试要求详见附件。
(三)初试成绩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
二、复试
(一)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报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时间:预计2026年3月至4月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复试报名系统网站,进行复试网上报名(含材料提交等)。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复试前学校将再次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考试科目及考试要求详见附件。
(五)同等学力或跨专业(非音乐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加试,科目详见附件。
三、考风考纪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说明
(一)学校不组织破格复试。
(二)复试科目内容、复试安排等如有调整,以研究生院网站最新公布公告为准。
(三)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缴纳复试费 100元/人。
第六部分 调剂
学校为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不接收调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于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调剂出学校的考生,其相关手续须在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截止日期之前完成。
第七部分 录取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制定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不少于7日)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四、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新生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八部分 学习方式、学制、住宿情况及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学制及住宿情况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学校2026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校区包括校本部(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以及健翔桥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35号),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毕业与获得学位年限可延长至 5年。
在校学习期间,学生可向学校申请校内住宿;学校根据床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
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专项计划录取考生的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考生档案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学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学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考生的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被录取考生须于入学前与学校、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千人才计划录取考生的档案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学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学校;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考生不转档案、不迁转户口。
三、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考生本人所填报的报名信息录取。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第九部分 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政策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同时,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
第十部分 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第十一部分 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一、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学校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及硕士研究生招生专用邮箱等发布、发送的相关信息,均视为已送达。考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未按通知规定完成相关工作造成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三、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研究生院,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如有与教育部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