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来源:路灯考研发布时间:2025-10-31 17:17:55
天津美术学院前身为北洋女师范学堂,1906年由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新中国成立后,学校经过多次调整、易名,1959年成为独立建制的高等美术院校,1980年定名为天津美术学院。
我校于198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与书法、设计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以及交叉学科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2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天津美术学院。
一、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25年我校共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89人(含推免硕士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我校官网公布的2026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上级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和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后进行调整。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有报名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高职(专科)毕业生毕业后须进修两年或两年以上大学本科课程,学习成绩优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及相关学习证明,经我校认定后方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三、招生类型及学制
我校2026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四、报名及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天津美术学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考生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录取进校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特别提醒,考生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包括并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7.高校学生[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可以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8.凡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只允许选择“天津”--“天津美术学院”作为报考点(考点代码:1238),凡未按我校要求选择报考点的考生,报名信息一律无效。9.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10.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研招网报考费一律网上支付。未进行网上支付或支付不成功者,报名信息无效。
(二)网上确认要求
1.预计2025年11月初左右进行网上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要求以天津美术学院官网发布公告为准)。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3.考生应当按我校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天津美术学院(关于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详细说明以我校官网公布为准)
3.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一150分、业务课二150分。注:各研究方向具体考试科目参见附件“招生专业目录”。
4.考生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登录我校官网下载打印《初试通知单》。《准考证》、《初试通知单》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初试通知单》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时间:初定2026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我校官网公布为准。
2.地点:天津美术学院(关于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详细说明以我校官网公布为准)
3.考试科目:由专业考试、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组成,复试成绩为各科目考试成绩之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除外),在复试中无需加试。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5.依据上级部门关于调剂的相关规定,我校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不开展调剂工作。
六、录取
(一)我校在学校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天津市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各专业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三)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
1.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会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满分200分)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四)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七、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3000元/学年。
八、信息公开
(一)我校在学校网站公开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符合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
(二)报名前,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报考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复试后,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学校将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为了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并保证研究生的生活需要,我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对生活比较困难的学生采取勤工助学及助管、助研、助教形式予以补贴。
(三)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的招生消息,一切信息均以教育部及天津美术学院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四)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和试卷。
(五)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招生,未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谨防诈骗。任何以我校或我校委托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均属违法行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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