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汇总
来源:路灯考研发布时间:2025-10-27 18:04:26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类型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侧重于培养学术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毕业时授予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侧重于培养实践应用能力,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选拔方式
推荐免试: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天津中医药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天津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结果,将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全国统一考试:参加全国统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招生目录
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包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长学制转段生(5+3一体化)等。最终拟录取人数以国家2026年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系统确认的拟录取人数为准。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仅限报考天津中医药大学202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所涉招生专业。
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公布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通过复试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且须同时满足下列7项条件:
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本科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达到425分);
④近三年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署名第一位)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时间:2022年9月20日-2025年9月20日。
⑤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课。医学类专业加试科目: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任选其二;药学类专业加试科目:中药化学、药物化学、药剂学、中药药剂学任选其二。其他专业的加试科目在复试前确定。加试科目不得与其它复试科目重复。
⑥报考点须选择天津中医药大学。
⑦同等学力考生不能报考中医学专业学位(1057××)和针灸(105900)硕士研究生。
(五)其他要求:
1.报考临床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背景要求见天津中医药大学202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2.报考中医专业学位(招生目录中代码为:1057××)和针灸(105900)的考生必须为统招五年一贯制(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且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须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入校后须进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经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正在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建议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审核风险由考生本人承担。
3.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六)本科阶段为定向生的应届考生,需征得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后报考。
六、学制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制为2年,其他专业学制均为3年。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在津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点选择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网报公告为准。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点必须选择我校;往届考生如选择天津中医药大学报考点,请密切关注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考点选择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②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③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④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⑤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⑥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⑦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6.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7.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8.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 息 公 开 暨 管 理 服 务 系 统 ” ( 网 址 :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9.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10.考生需选择院系所及专业,除医学技术专业需选择研究方向,其余所有专业研究方向均为“不区分研究方向”;网上报名时不需要填报导师。
11.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准确选择专业代码。
中医专业学位(代码 1057××)和针灸(105900)专业报考时需区分院系所(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002,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003,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004)。
1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我校规定时间,将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研招办电子信箱,复印件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1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外),需征得定向合同单位同意方可报考,须于我校规定时间前,将定向合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信寄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1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实施。我校报考点(代码1241)具体网上确认工作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网站地址: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硕士招生考试(https://yjsy.tjutcm.edu.cn/)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八、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因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造成损失。
九、初试
(一)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请考生及时登录研招网查阅信息)。
(二)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三)初试科目:详见《天津中医药大学202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②201-英语一(满分100分)
③专业基础综合:
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满分300分)以国家202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考试大纲为准。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300分)以国家202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考试大纲为准。
④303-数学三(满分150分)以国家202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三考试大纲为准。
2.我校组织命题的考试科目:
①308-护理综合(满分300分)
②613-中药综合(满分300分)
③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
④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⑤802-管理经济学(满分150分)
⑥354-汉语基础(满分150分),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满分150分)
⑦347-心理学专业综合(满分300分)
⑧338-生物化学(满分150分)
⑨803-分析化学(满分150分)
⑩353-卫生综合(满分300分)
我校组织命题的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考生可参考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2026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大纲”。
注:我校不寄发纸质初试成绩单
十、复试、调剂及录取
(一)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
2.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并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3.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照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除外),在复试中无需加试。
(二)调剂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我校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官方网站公布。
(三)录取
1.在学校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对拟录取考生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类型说明
硕士研究生按照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二、学费
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年,专业学位10000元/生/年。
十三、信息公开
(一)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
(二)在复试前,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开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未经我校公示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校上报平台信息为准。
十四、其他
(一)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不招收非全日制考生。
(二)网上报名时,考生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填写家庭常住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联系电话须认真填写,并且确保到2026年9月1日之前不会变更,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
(三)2026 年新生入学时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原件,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四)邮寄资料必须采用邮政EMS形式,其他形式的邮寄件无法接收。
(五)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通知》(教学厅〔2003〕3号)规定执行。
(六)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如发现考生有申报材料虚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及培训,也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发放考研相关资料。考生如遇到非法冒名网站、微信、邮件、电话等诈骗信息,可向我校举报或直接报警。
(十)在职考生在报考前需与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好报考研究生产生的各类问题,若出现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学校无法获取相关材料或调取档案等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本简章参照教育部现行文件制定,若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