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汕头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广东省首家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验示范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

一、招生专业和人数

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人数:27人

法律硕士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等部门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学生完成全部学业,可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法律硕士毕业证书(双证)。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汕头大学于2017年起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项目的依托单位是汕头大学法学院。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培养方式

法律硕士培养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导师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同时,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以加强教学与科研及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和交流,提高学生的实务能力。

三、师资力量

汕头大学法学院现有教师60余名,很多教师具有海外教育背景,90%的教师具有博士学历。我校还聘请来自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的专业人士担任兼职教授,参加导师组,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和指导。

四、教学设施

汕头大学的教学硬件设施齐全。学校图书馆、计算机实验室、电子网络资源等面向法律硕士研究生开放。同时,学校配备了多媒体教室、研讨室等,可以满足法律硕士研究生所有课程和不同教学方式的教学需要。

五、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考生报名前需先传真或邮寄成绩证明给我校研究生院核查,达到当年录取分数要求的,除正常复试外,还需加试相应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六、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七、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下达的时间为准。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以汕头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及安排请留意报考点通知。

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八、考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考试时间

以教育部通知时间为准。

3.初试科目:

① 思想政治理论 ② 英语(一)③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4.考试大纲与命题范围

法律硕士的全国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考试大纲见教育部研招网。

5.初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6.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总分、单科分数要求。

复试科目:①F46|英语口语②F47|综合素质面试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J11|民法学②J12|刑法学

九、录取

汕头大学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面试成绩,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十、学制、学费

学制为3年,每年学费2.6万元,3年共计人民币7.8万元。

十一、上课形式及地点

采用学分制,采用集中授课(利用周末)方式。课程修业完成(修满所要求学分)并通过中期考核后,进入学位论文写作。

上课地点:一般在汕头大学东海岸校区(校内)。

十二、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按照汕头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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