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26年拟招收非全日制现代教育技术硕士研究生8人。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节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名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所报学科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初试成绩公布后、复试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原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1.特别提醒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请于2025年10月27日前出具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报考考生选择“定向就业”。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缴费报考费请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缴纳。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

2.所有考生须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准考证(或合格成绩单等证明自考身份的证明))等材料,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者,报考无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在考前10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七、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复试,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不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体检

我校体检安排在确定考生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相关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十、学习年限及学费

学制为3年,原则上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学费4.5万元。

十一、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申诉渠道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如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可向湖南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十三、其他事项

本招生简章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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