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2026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5800人左右(各种考试方式、学习形式、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之和),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形式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2026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二、考试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全国统一组织,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主要以面试为主,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多方式组合。招生专业名称及代码、学制及学习形式、考试科目及其他业务要求见《兰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推荐免试招生

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关要求以《兰州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简章》为准。

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为除工商管理(MBA,代码125100)、公共管理(MPA,代码125200)两个专业学位以外的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我校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见兰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内容,下同)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须满足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口腔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报考护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护理学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其中应届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往届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

(2)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兰州大学的网上报名公告等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1月9日前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yzb@lzu.edu.cn)提交学历(学籍)认证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对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且未提供相关认证文档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按照以下生源类型提供相对应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其中往届在职人员的工作单位和户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

6.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名时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7.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将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8.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招生学院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9.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报考我校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户口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方式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因错过相关环节要求的时间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网上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以考点要求为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初试

(一)教育部公布的时间段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三)初试地点:由考生进行报名网上确认的报考点确定。

(四)我校自命题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

(五)初试成绩公布后,考生若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按照我校后续公布的复查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复查申请,我校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七、复试及录取

我校研究生招生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复试时间一般在录取当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4月底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

我校为自划线高校。符合学校及学院(部分学院会在学校基本复试要求基础上提高部分学科的复试分数要求)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参加专业复试。专业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复试方式及有关考核要求、录取程序和标准届时以学校及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有关通知为准。考生须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内容等有关情况。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等3个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报考资格有关材料原件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招生学院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我校不予复试。

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各招生学院将根据招生规模实际分批开展复试,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如部分专业当年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工作安排提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余额信息及调剂工作办法,届时请调剂考生与有关招生学院联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八、有关重要说明

(一)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报名时须审慎确定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有正式工作单位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后须调取个人档案,毕业后自主择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调取档案,无法录取、入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档案、协议书等所有录取后要求的调档政审相关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在入学报到前提交审核,否则不予报到。

(二)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招生名额有限,存在部分学院、专业不能分配到招生名额的情况,请考生在报考时认真阅读相应招生简章,审慎选择。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高职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必须达到报考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详见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的说明)。有关考生须于复试报到时,按所报考专业的具体学业要求,向我校有关招生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准予参加复试,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校部分学院不提供相关考试科目的参考书,考生可自主选择相关书籍作为参考。

(五)硕士研究生报名时暂不填报指导教师。

(六)学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

各专业8,000元/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

公共管理(MPA)20,000元/学年;工商管理(MBA)类别中,MBA 32,000元/学年,IMBA 50,000元/学年;

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社会工作、法律、集成电路工程、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林业、生物与医药、农业、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国土空间规划13,000元/学年;

设计(艺术学院)、音乐、临床医学、新闻与传播16,000元/学年;

设计(威尔士学院,中外合作办学)80,000元/学年;

应用统计、口腔医学、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金融、税务18,000元/学年。

暂定教育15,000元/学年,气象15,000元/学年。最终按甘肃省发改委批复标准执行。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公共管理(MPA)30,000元/学年;工商管理(MBA)类别中,MBA 52,000元/学年,EMBA 149,000元/学年;法律30,000元/学年;金融120,000元/全程;会计42,000元/学年;设计30,000元/学年;社会工作30,000元/学年;护理27,000元/学年;公共卫生27,000元/学年;税务90,000元/全程;国土空间规划23,000元/学年;教育35,000元/学年。

(七)学业奖学金奖助对象与标准

奖助对象为全日制学习形式的非在职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MBA和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助政策由管理学院另行制定),现行相关标准如下:

类别 国家奖学金 (万元)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万元/年)
等级 标准(万元)
学术学位硕士生 2 一等 1.2 0.6
二等 1
三等 0.8
专业学位硕士生 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自定等级和标准。

研究生奖助政策实际执行以当年学生入学时的国家和学校政策为准。

(八)住宿安排

在职研究生、MBA、MPA、非全日制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其他学生仅基本学制内安排住宿,因个人原因中途办理退宿的不再安排住宿。研究生住宿所在校区以当年安排为准。

(九)考生(含推免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材料以及在报名、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等,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报名、复试、录取、入学资格。

(十)我校严格执行招生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请各位考生提高对一些社会机构或相关网站的甄别和判断能力,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九、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兰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兰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https://yz.lzu.edu.cn/shuoshishengzhaosheng/shuoshijianzhang/2025/0930/319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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