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英语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路灯考研发布时间:2026-10-29 16:52:4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是华南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外国语言文学、全球治理、涉外法治研究和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2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6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含3个交叉学科),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明德尚行、学贯中西”的校训,践行“卓越、诚信、包容、自信”的广外价值观,涵养“进德、修业、务实、致远”的广外学风,弘扬“胸怀家国、放眼世界、开拓创新、行实致远”的广外精神,营造“多元、开放、灵动、雅致”的校园文化。学校始终以“广外所强、广外所能”服务“国家所需、未来所向、湾区所急、世界所盼”,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一)2027年我校教育管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拟招生人数为25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推免生,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人数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可能会有调整。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按毕业授予的学位类型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学习方式是非全日制。
我校2027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均为专业学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且具备完成报考专业培养方案的能力;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注:专业学位招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在职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或有相当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育管理人员。
三、报名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二)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五)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布。
(三)初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4 英语(二)
③ 333 教育综合
④ 852 教育实践与方法
(四)初试地点: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
(五)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满足我校各招生单位、专业(研究方向)入围复试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于复试期间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575 学校组织与管理和576 教育领导学。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五、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六、调剂和录取
我校部分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招生单位规定。经招生单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七、就业
我校历届毕业生均保持毕业去向落实率高、就业层次高、就业满意度高的“三高”态势。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高位,薪酬水平稳居全国前列。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持续向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比重逐年提升,重点用人单位包括外交部、中联部、新华社、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等。赴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学生人次和实习任职机构数大幅增加,学生实习任职推送人次持续位居全国前列、华南地区首位。
近年来,学校获评国务院颁发的“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省教育厅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被教育部授予“国际组织青年人才培训项目高校”,是华南地区唯一入选高校。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八、学费标准及培养所在校区
(一)学费标准
教育管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7.5万。
(二)培养所在校区
学校坐落于广东省省会、国家中心城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广州,该专业在大学城校区和大学城校区上课。
由于学院调整、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具体培养所在学院或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培养单位的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