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路灯考研发布时间:2026-10-29 14:31:35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研究方向
计划招生人数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各学科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教育部尚未下达。
工商管理硕士(MBA)拟招生人数为90人。
研究方向:数字智能管理、企业创新管理、教育运营与管理创新、文化产业创新管理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节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法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点至22点。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注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参加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网报时请注意核对所填内容,务必确保准确、完整,避免因填写错误所致的校验失败。凡曾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者,请务必使用现在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进行填报,因此而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准备好上述认证报告和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即可,切勿使用旧的个人信息报名。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
初试科目:
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 英语(二)
六、复试录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相关学科的复试分数线。我校复试由学院分别组织,复试办法和程序等信息届时请见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相关通知,差额比例由学院确定,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各学院将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综合初复试成绩,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者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七、学费、学制
学费:64000元/每生/每年。
学制:2.5年。
八、住宿及证书
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可以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学历证书。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原单位的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
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暑期在职教育硕士除外)。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我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