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公共卫生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项目介绍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是我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全球健康等领域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拥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公共卫生博士(DrPH)、硕士(MPH)专业学位授权点,建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及一批高水平实习实践基地,学科实力雄厚、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在服务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服务“健康中国”战略和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满足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对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的需求,武汉大学面向在职人员开设非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MPH)项目。项目以培养掌握现代公共卫生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复合型公共卫生专门人才为目标,帮助学员系统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健康管理、卫生政策研究与评价、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等岗位胜任能力。


二、培养特色

(一)面向岗位需求,培养应用型公共卫生专门人才。紧扣公共卫生岗位职责和职业能力要求,强化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事业管理等核心知识与实践技能培养,提升学员解决实际公共卫生问题的能力。

(二)依托学科优势,构建理论与实践融合的培养体系。依托学院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实行导师组联合指导,强化教学、科研与公共卫生实践深度融合,将真实案例、实际项目引入教学和学位论文环节,增强学员的实战能力。

(三)立足在职特点,实施灵活高效的教学组织。采取周末、节假日等非脱产学习形式,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进行,兼顾学员工作与学习;专业实践依托学院实习实践基地或在职人员工作岗位开展,遵循个人报名、统一调配的原则。

(四)顺应数智趋势,融入数智素养与交叉学科内容。顺应公共卫生信息化、数字化转型趋势,将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等数字素养培养融入专业教育体系,提升学员运用信息技术开展公共卫生监测、分析、预警与决策的能力。


三、培养方向与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300)。

(二)招生计划:【30】人。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为准,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三)报考代码及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内容
学校代码10486
院系代码305(公共卫生学院)
专业代码105300(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学习形式非全日制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相关规定。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注:1.我校公共卫生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2.境外获得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3.非全日制项目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具体报考条件以《武汉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根据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选择报考点,并按报考点的规定进行网上确认。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流程及《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网上报名时请在报考类别中选择“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初试、复试及录取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②201英语(一)(满分100分);③353卫生综合(满分30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复试

根据招生计划,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一般为次年3—4月。复试内容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含预防医学、英语水平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考核等),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复试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三)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统一划线,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非全日制项目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七、学制、学习形式及学习地点

(一)学制:2年。

(二)学习形式:非全日制。

(三)学习地点:课程学习地点在武汉大学,采取周末或节假日学习形式;专业实践地点为武汉大学实习实践基地或在职人员工作岗位开展,遵循个人报名、统一调配的原则。


八、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如下(供参考,实际执行以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核备案及学校当年收费目录清单为准):

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备注
公共卫生(MPH)2年【4.8】万元/年分年度缴纳;以物价部门审核备案及学校年度收费目录清单为准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非全日制)及硕士学位证书。


十、其他说明

(一)录取前考生须按有关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非全日制研究生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不参加学校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承担责任。

(二)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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