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广西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硕士(MF)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坐落于素有“中国绿城”之称的广西首府南宁,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学校学科涵盖哲、经、法、教、文、理、工、农、医、管、艺等11大门类,现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部区合建”一流学科群2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广西高峰高原学科8个,其中工程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化学、环境/生态学、生物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地球科学、社会科学总论、物理学、微生物学、药理学与毒理学1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材料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26年9月学校自然指数(Nature Index)全球排名第103位,国内排名第51位。

广西大学于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于199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学校拥有1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已建立包括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博士、硕士两个层次,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学习形式的多元化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

我校采用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开展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招生,面向相关工程领域实行单列招生、校企协同培养。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报考要求以学校后续发布的相关招生简章为准。

为服务教育强国建设,推进高水平高校、优势学科与重点行业、头部企业强强联合,教育部继续推进高等研究院建设,组织实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如我校获批承担“教育部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专项计划,2027年拟依托相关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联合高等研究院及项目来源企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层次、类别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招生信息公告。

此外,部分专业的个别导师来自广西大学对口支援的院校,具体招生专业和人数以学校和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初试考试科目

广西大学2027年预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878名。其中经济学院拟招金融专业28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各专业招生计划可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与生源情况进行适当微调。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按一级或二级学科招生,专业学位硕士已明确按类别或领域招生,入学后将按此培养、授予学位。


三、报名

2027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推进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一体化,实行一站式材料提交。考生填报网报信息同步提交核验材料,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材料报送,逾期不予补办。报考点与我校对考生报考材料开展全面审核,材料信息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对伪造证件等情形,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须严格按照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s://yjsc-gxu-edu-cn-s.vpn.gxu.edu.cn:8118/index.htm)公布的《广西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广西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有关招生院系、专业、学习方式、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含备注)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s.vpn.gxu.edu.cn:8118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报名照片,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用于准考证制作;不得使用合成、重度修饰照片。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核对本人填报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有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逾期不得补办。

8.考生报考信息经本人确认正式提交后,在入学报到前一律不能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9.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10.考生报名前应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考生自负。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广西大学研究生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2027年研考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不再单独设置“报名后另起一段时间网上确认”的传统环节。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同步提交核验材料即视为完成确认手续;报名结束后,报考点集中审核,特殊情况须补材料的按报考点通知执行。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补办。


四、初试

(一)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④431|金融学综合。

(二)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时间与地点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布。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校不另寄发成绩通知单)。


五、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面试等,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院(系)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简要说明如下:

1.复试分数线要求: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地处二区,考生须达到二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招生院系根据其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公布。

3.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60 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的学科(专业、方向)总成绩排名,以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

(二)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实名监督与异议,经核查属实的取消拟录取资格。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资格复审不通过、材料造假或学术不端经查属实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我校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达到我校复试线,则第一批组织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复试总分及各单项成绩均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合格线)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分专业招生指标内依次录取。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我校可按规定开展后续工作,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学习方式与学制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上述学习年限含休学及保留学籍时间。保留入学资格时间不计入学习年限。


八、学费标准、奖助学金、住宿及培养校区

(一)学费标准

学费:26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学校构建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奖励范围等详尽事宜参见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文件。

(三)住宿安排

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其他已明确不解决住宿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四)培养校区

我校仅在大学东路校区进行研究生的教学培养工作,校区分成东校园、西校园、新东园、行健园四部分。


九、转档与就业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研究生还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转档与就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广西大学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入学资格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监督管理与违规处理

1.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回避制度。招生工作人员本人报考本校研究生的,实行全程回避;其直系亲属、利益相关人员报考的,在命题、复试等关键环节强制回避;非直系亲属报考应主动报备,由学校研判是否回避;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本人或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须报备并全程回避。未按规定报备、回避的,依规追责。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自命题科目相关命题人员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考研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相关人员须向招生单位作出书面承诺。严禁校内各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其他

1.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试大纲请留意各招生学院官网发布的信息。

2.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各阶段,应密切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我校各类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硕士招生栏目及时对外发布。因申请人或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3.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c-gxu-edu-cn-s.vpn.gxu.edu.cn:8118/index.htm。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各学院联系方式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的“硕士招生”栏目了解。

4.若上级部门在本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进行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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