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西安工业大学设计学院设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路灯考研发布时间:2026-10-28 12:00:12
一、招生计划
拟招人数:4名。
研究方向:
01 特种装备产品设计
02 传达与媒体设计
03 可持续环境设计
04 书法创作设计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毕业时学校不再发放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和《毕业生推荐表》。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学制:3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考生须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以及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报名、上传核验材料并缴费。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科目
方向01 特种装备产品设计 ;02 传达与媒体设计 ;03 可持续环境设计考试科目为: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619 专业理论
④903 专业设计 (考生须携带黑 色签字笔、铅笔、尺子、彩色铅笔、马克笔;该科目招生单位不提供答题纸,考生不得携带和使用自备答题纸,仅使用考点发放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答题纸进行作答。)
方向04 书法创作设计考试科目为: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618 艺术概论
④905 书法创作设计(考生须携带黑色签字笔、铅笔、不同型号毛笔、墨汁、砚台、毛毡、水桶(笔洗);该科目招生单位不提供答题纸,考生不得携带和使用自备答题纸,仅使用考点发放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答题纸进行作答。)
七、复试及拟录取
1.我校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开展。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及我校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后,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可采用笔试、面试等形式,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学校各硕士招生培养单位根据不同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同时加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实施细则)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违规处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九、学费:15000元/年。
十、毕业
我校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满足国家和学校相关学位标准及学术成果规定,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学校代码、校区
1.招生单位代码:西安工业大学—10702
报考点代码:西安工业大学---6105
2.校区及地址: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
十二、其他
本简章解释权在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印发的《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