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四川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拟招人数:97名。

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3.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该专业的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2.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应当按我校和报考点要求上传核验材料,并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如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应在报名期间自行修改为正确信息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仍然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核验(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并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csyz@sicnu.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报名号+姓名。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以及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复试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试招生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办法、复试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按照当年我校调剂办法规定执行。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不同二级招生单位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的复试比例会有所差别。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部分专业要求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专业课程。具体加试科目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执行。加试方式为笔试。

3.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未通过审核者,不予加分。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4.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五、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含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对报名考试违规违纪者、弄虚作假者(含免试生),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四)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学制、学习形式、学费标准及奖助

学制:3年。

学费:26000元。

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参见《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置及管理办法》和各二级招生单位奖助学金评审细则。

(二)违规处理

1.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如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加与本次招生相关的辅导活动;考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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