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贵州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路灯考研发布时间:2026-10-28 11:20:55
一、招生计划
拟招人数:20名。
研究方向:
01 智能建造技术与管理
02 能源与环境工程管理
03 工程造价与投融资管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如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二)网上报名及确认工作具体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
(三)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2.考生考点在我校的,我校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报考点、学校研究生院或学院(研究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相关考试费用。
四、初试
(一)初试科目:
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 英语(二)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五、复试
(一)复试具体办法及安排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等届时将在学校研究生院或学院(研究院)网站提前公布。
(二)学校在复试期间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四)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非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不加试。
(七)学校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调剂
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学校研究生院或学院(研究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体检由考生提交指定医疗机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并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将报告原件或扫描件报送报考学院(研究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复检。
(四)体检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三)对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并提前告知其相关就业政策等。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学校规定,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学校要加强对相关证书的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我校规定。经我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九、住宿安排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十、其他
(一)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学制:3年。
(三)学费:18000元/人·学年。
注:实际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四)奖助办法:学校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相关奖助体系。
(五)学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在研究生院或学院(研究院)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