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路灯考研发布时间:2026-10-28 11:17:34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预计招生计划
拟招人数:64名。
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二)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材料要求如下:
(1)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国(境)外学历考生: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
1.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考生初试成绩由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
(二)复试
1.学校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确定各专业、方向和各专项计划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复试时间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公告。
3.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同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六、调剂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经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应按规定完成书面请假手续。
(七)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八、学费与学制
(一)学费:15000元/年·生
(二)学制:3年。
九、其他事项
(一)我校无培养视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所有科目(除外语科目外)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否则不予评卷,成绩按零分计。
(三)在整个招生录取过程中及入学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和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考生自行安排。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提供历年考题。
(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8-85522031。学校网址:www.swun.edu.cn。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七)本简章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参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四川省和我校有关通知要求执行。本简章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