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路灯考研发布时间:2026-10-26 20:20:28
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2027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5900人左右(各种考试方式、学习形式、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之和),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形式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2027年统考实际招生人数可能因国家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生源情况调整,MPA拟招生人数为42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二、考试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招生专业名称及代码、学制及学习形式、考试科目及其他业务要求见《兰州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教育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相关要求参加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同时兼具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双重角色,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报考我校和在我校考点参加考试考生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按照以下生源类型,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zb@lzu.edu.cn发送相对应证明材料PDF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
(1)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获相应学历(学籍)后,个人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对于毕业学校发生更名的情况,请在毕业学校一栏选择00000(其他),并手动输入毕业证书公章上的毕业学校名称。对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且未提供相关认证文档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
3.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提醒,考生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包括并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5.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的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其中往届在职人员的工作单位和户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
自202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整合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6.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名时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执行相应文件规定,有关说明见学校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简章。
7.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将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8.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招生学院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9.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报考我校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户口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方式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报名要求、相关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初试
(一)教育部公布的时间段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考点确定。
(四)MPA考试科目为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 英语(二)。
(五)初试成绩公布后,考生若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按照我校后续公布的复查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复查申请,我校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六、复试及录取
我校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复试时间一般在录取当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4月底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时间安排以教育部统一确定的时间为准,具体安排及要求见当年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我校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可直接自主划定考生初试成绩要求高校,坚持质量为先、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考生初试成绩要求)。符合学校及学院(部分学院会在学校初试成绩要求基础上提高成绩要求)公布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的,可参加专业复试。我校复试录取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提前在学校网站公布,未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一律无效。专业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复试方式、考核要求、录取程序和标准以学校及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为准。考生须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及复试内容等有关情况。
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各招生学院将根据招生规模实际分批开展复试,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如部分专业当年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工作安排提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余额信息及调剂工作办法,届时请调剂考生与有关招生学院联系。
考生报考资格有关材料原件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招生学院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我校不予复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等3个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学校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个人鉴定、现实表现材料等,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考生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因考生未如实填报,或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造成后果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七、有关重要说明
(一)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报名时须审慎确定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有工作单位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后须调取个人档案,毕业后自主择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调取档案,无法录取、入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档案、协议书等所有录取后要求的调档政审相关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在入学报到前提交审核,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二)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招生名额有限,存在部分学院、专业不能分配到招生名额的情况,请考生在报考时认真阅读相应招生简章,审慎选择。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达到报考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详见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的说明)。有关考生须于复试报到时,按所报考专业的具体学业要求,向我校有关招生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准予参加复试。
(四)我校部分学院不提供相关考试科目的参考书,考生可自主选择相关书籍作为参考。
(五)硕士研究生报名时暂不填报指导教师。
(六)学费标准
30,000元/学年,最终按甘肃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标准执行。
(七)住宿安排
在职研究生、MBA、MPA、非全日制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其他学生仅基本学制内安排住宿,因个人原因中途办理退宿的不再安排住宿。研究生住宿所在校区以当年安排为准。
(八)考生(含推免生)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提供不实证明材料以及在报名、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等,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报名、复试、录取、入学资格。
(九)我校严格执行招生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请各位考生提高对一些社会机构或相关网站的甄别和判断能力,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十)学校按照教育部和甘肃省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后,在学校招生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对破格复试、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予以说明。
八、其他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兰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