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路灯考研发布时间:2026-10-26 19:47: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教育部与商务部共建高校,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和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科优势明显,设有本科专业59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七大学科门类和交叉学科(国家安全学、智能科学与技术)。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国际贸易学、国际法学2个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法学、企业管理、会计学、世界经济、法与经济学、低碳经济学7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和“数字贸易”北京市高精尖学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注重开放办学,中外交流活跃,是新中国最早开展来华留学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国际交流合作是学校办学的鲜明特征和重要推动力。学校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具有良好的口碑。始终坚持和不断彰显高素质、创新型、国际化领军人才培养特色,毕业生因专业知识技能扎实、外语娴熟、思维活跃、实践能力强而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37.5万校友始终站在改革开放最前沿,服务国家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弘扬“博学、诚信、求索、笃行”的校训精神。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一、招生类别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我校不通过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硕士研究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均为定向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MBA)拟招人数为122人
研究方向:
01(非全日制)公共行政管理
02(非全日制)海关与国际贸易管理
03(非全日制)政府治理现代化实验班
04(非全日制)市场监督管理
05(非全日制)纪检监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同等学力身份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仅指高职(专科)、本科结业考生):
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
②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③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获得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报考程序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须根据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规定正确选择报考点,并按照报考点具体要求完成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与网上报名两个阶段的报名信息均有效。考生如已在预报名阶段填写报名信息,支付初试费并已生成报名号,无需在网上报名阶段重复报名。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可登录研招网、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报考点网站等查看网报公告、报考点公告。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查看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等,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报考点公告等要求报名。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须严格按照我校要求及报考点公告要求上传考生本人材料,并密切关注我校及报考点发布的相关信息,根据审核工作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三)资格审核
1.招生单位审核
在报名期间,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报考本单位所有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全面审核,并在报名系统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作“审核不通过”处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研招网将通过微信或短信推送审核结果提醒,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或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
2.报考点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对考生信息、上传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或“待补充材料”的审核结论,研招网将通过微信或短信向考生推送审核结论提醒。考生须密切关注报考点通知信息,务必按照报考点审核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补充材料。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届时以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而造成损失。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其他材料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考核程序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26年12月19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地点:
选择“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
在外埠报考点报名的考生,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指定考场参加初试。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4.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我校所有初试科目均不得使用任何类型计算器。
5.初试科目: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
6.初试成绩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将发布通知,由考生自行查询。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安排以我校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通知为准。
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具体差额比例届时详见复试录取办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1.复试基本要求: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复试中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各专业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详细说明。
2.复试前学校将严格进行资格审查,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录取。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具体详见我校各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复试通知中说明。
3.我校复试期间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措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以各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复试实施细则为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仅限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是否需要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由各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自主确定。
5.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审计等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调剂
我校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如有调剂,相关调剂通知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四)体检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具体由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自定。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7年6月中旬左右,具体视工作进程而定。
七、学制、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一)学制
学制为3年。
(二)学费
学费72000元。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单位应当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九、其他事宜
(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二)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不再单列招生简章,请查询我校各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各专业招生简章单列,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请查询相关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三)我校不建议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若因此造成相关问题,后果由学生自负。
(四)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我校将按上级部门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在考生报名、考试(初试和复试)及录取等各个阶段相关信息,将通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布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六)我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各项研究生招生工作,未尽事宜以《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