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吉林建筑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土木建筑为特色,理、工、管、法、艺、经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吉林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首批设立的建筑类专门学校;1960年定名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开始举办本科教育;2003年学校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3年更名为吉林建筑大学;2017年被确定为吉林省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24年学校获批吉林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A+”计划(2024—2026年)立项培育单位,全面开启了一流建筑类大学建设的新征程。学校坐落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校东部有净月潭国家5A级森林公园,南部有新立湖国家水利风景区,西部有长春的母亲河——伊通河。学校校园占地面积80.0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77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34.98万册,电子图书70.97万册。学校校园规划科学合理,功能齐全完备。学校不断完善人文环境、文化设施和景观建设,优化学习环境,充分满足学生成才需要。

学校设有20个学院(部),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5208人,硕士研究生2172人,累计培养全日制来华留学生百余名。拥有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土木工程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一流学科A类”学科;建筑学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一流学科B类”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优势特色学科A类”学科。学校环境/生态学、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学校开设51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经济学6个学科门类,12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评估),1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2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33人,汇聚了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重大人才项目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长白山学者、长白山技能名师、“长白山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吉林省高级专家、吉林省教学名师、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省级人才230余名。拥有吉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个。近年来,有百余名教师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省市劳动模范、省市优秀共产党员、师德先进个人、教育世家和省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形成“尚德唯实、笃行筑成”人才培养理念和“栋梁”特色文化育人体系,聚焦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大力推进“特色鲜明、域内一流、同类领先的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社会主义现代大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获得“吉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吉林省文明校园”“吉林省文明单位”“全国厂务(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单位”“吉林省人才培养改革示范学校”“吉林省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吉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以建筑文化筑基、以“栋梁”精神铸魂,突出行业领域元素,凸显建筑文化标识,形成有“建筑感、工程味、土木情”鲜明辨识度的建大特色文化底蕴,以“栋梁”特色文化育人工程、“筑基”教学质量提升工程、“锻造”教育教学保障工程三大工程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教学取得丰硕成果。学校拥有国家级、省级优质课程27门,省级重点教材7部,获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36项,其中《面向执业需求的地方高校工程人才培养改革实践》获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拥有4个国家级、省级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项目,3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项目,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创新创业示范专业”立项建设点,2个“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3个“首批吉林省本科高校卓越人才培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被评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度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2018年度、2020年度—2023年度被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评为“中国创新创业典型示范高校”,先后被吉林省发改委、人社厅、教育厅等部门确定为“吉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2022年度被吉林省教育厅评为首批省级“创新创业学院”。近三年,学校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累计获得省级以上奖项2245项,其中,国家级奖项460项,位于吉林省前列。

学校始终坚持扎根吉林办教育,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满足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作为人才培养的主要目标,累计为吉林省和国家其他地区培养了10万余名毕业生,他们进入全国一线城市的比例与进入中建、中交、中铁等大型国有企业的比例,均达到60%以上,成为建筑科研、设计、施工、管理等领域的骨干和中坚力量,为城乡基本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坚持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科学研究,以高水平科研支撑高质量教育教学和高质量社会服务。学校在严寒地区绿色建筑、松花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建筑防灾减灾、城镇化建设规划、设施与不动产管理(FM)、建筑信息化协同设计(BIM)、历史建筑修复与利用等领域的研究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学校拥有“松辽流域水环境”“寒地建筑综合节能”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3个省级科研平台,13个创新科技团队。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20余项,各级纵向科研项目1200余项。2022年,学校首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实现了学校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上零的突破。学校获各级政府奖项300余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学校主动围绕吉林省高质量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建筑类高校学科特色优势,持续推动政校企协一体化联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学校先后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和中交集团、中建集团等知名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担当作为。

学校积极构建开放办学新格局,务实推进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研究。目前,学校已与美国、英国、俄罗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与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在建筑学、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举办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及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学校是“一带一路”建筑类大学国际联盟首批发起单位,致力于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乡建设和推动大学间跨国界文化交流合作。

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学校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加快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突破、教育强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们热诚欢迎有志学子报考我校研究生!

报考说明:

一、招生人数

2026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71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代码为125600)中01方向工程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代码为125600)中02方向工业工程与管理、03方向物流工程与管理的,需符合第(一)、(二)、(三)、

(四)项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年 10 月 10日至 10 月 13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科目及有关内容

1.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均采用国家统一试卷,其考试大纲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2.专业基础课试卷由我校自行命题。

五、考试及调剂时间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

3.调剂时间以教育部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六、复试说明

复试包括专业课考试、外语测试、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考核。同等学力人员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跨专业报考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招生学院确定。具体复试方案另行通知。工程管理专业(125600)复试中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填写信息时必须认真、准确。如考生在网报时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查证取消其入学资格。

2.实行师生互选制。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网上报名时不用填写指导教师。

3.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准考证、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如因联系方式变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担。

4.研究生学费按吉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参照如下标准。入学时实际收费以物价局最新文件为准。

附件:吉林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

原标题:吉林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js.jlju.edu.cn/info/1037/57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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