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西交研〔2024〕29号

研究生复试录取是学校高层次人才选拔的关键环节,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高层次人才选拔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4〕2号)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科学优化复试环节,规范实施复试管理,努力提升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切实维护选拔公平公正,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力争做到“零浪费、零差错、零投诉、零事故、零舆情”。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进一步构建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监督机制,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继续实施并完善“三随机”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发挥和规范导师及导师组在复试中的作用,加强考生诚信教育,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分类选拔。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优化复试内容和环节,完善分类选拔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要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在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加强企业行业专家的队伍建设和培训。

坚持以生为本。做实做深做细考生服务,加强统筹协调,努力营造温馨,舒适的复试环境。加强信息公开,要运用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公开宣传解读。要确保咨询投诉渠道畅通,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困难考生的关爱帮扶。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前做好组织模拟演练。

三、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协调各部门做好支持保障,并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2.各学院(部、中心)成立由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部、中心)成立复试工作协调组,负责复试保障工作及考生、工作人员组织管理,设立专门的秘书或工作人员负责学院复试平台软硬件操作和有关考务工作,并加强复试工作监督和巡查,及时受理考生投诉。

3.各学院(部、中心)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小组应至少由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含行业企业专家),设组长1名,负责复试全过程管理;设秘书和工作人员2-3名,负责核验考生身份、操作“复试三随机”系统和设备、记录复试情况、协调复试进度和整理复试材料。

四、复试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底线、适度差额、规范划档、精准施策”的原则,考虑招生计划、推免生数量、报考人数、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因素划定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详见附件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符合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合计 6862名,其中:全日制5847人,非全日制1215人;全日制考生含本校应届生817人。全校共有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34个,复试工作预计参与复试导师1500多人次,工作人员300多名,相关保障工作人员100多名;预计接收全日制调剂100人,接收非全日制调剂40人。

五、复试工作安排

按照分区、分时、分批、分类的原则有序开展复试等相关工作。

复试方式: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如因客观原因要采取网络远程或异地现场复试的,须由学院(部、中心)提交考核方案报学校批复后方可实施,须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与其他复试方式保持一致公平。

复试组织:复试环节包括报到、资格审查、咨询演练、复试考核、调剂、拟录取等。复试工作采取统筹规划、集中组织的方式,学校在三个校区统一划定部分教学区域作为复试工作组织场所,提供复试基础设施保障,在校区、楼区门口设立专门的出入口。各学院(部、中心)做好各类相关人员的组织管理及相关设备的保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面试专家、考务人员若干名,并提前做好专家、考务人员的选派数量备份,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到达指定复试区域开展复试工作考场所在楼群实行全封闭管理。

复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2023年4月3日

复试场地:拟安排兴庆校区(中二楼52间、西二楼44间)、雁塔校区(财经主楼28间、东西配楼8间、综合楼15间)、创新港(1号楼35间、4号楼72间、5号楼71间)三个校区,共计325智慧教室用于复试工作组织区域,并在每个楼群设立若干备用复试场地。

复试安排:根据国家复试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及相关要求,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拟分两阶段进行,初步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3月30日—3月31日

兴庆校区复试学院(部、中心):航天航空学院、新闻与新媒体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物理学院、管理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体育中心、仪器科学与技术学院、金禾经济研究中心、国家储能平台(中心)

雁塔校区复试学院(部、中心):医学部、经济与金融学院

创新港校区复试学院(部、中心):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电信学部、人工智能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化学学院

第二阶段:4月1日—4月27日(调剂)

复试学院(部、中心):招生计划有缺额的学院(部、中心),场地由相关调剂学院自行安排,相关安排须满足学校相关要求。

六、复试工作流程及分工

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9日,纪委、宣传部、研究生院(研工部)、教务处、学生处(含心理中心)、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后勤保障部(含校医院)和创新港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做好各校区复试工作前期支持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复试工作,组织各学院(部、中心)做好前期方案、人员选派等准备工作。

纪委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巡视监督。研究生院负责学校总体复试工作方案和考务组织工作计划的制定,复试场所的协调和统筹。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创新港办公室负责根据复试时间调整教学及相关安排,确保复试场所使用条件,3月29日下午-31日复试相关楼群不被占用。后勤保障部负责提前做好复试场所的桌椅等设施维护,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网信中心负责复试考场软硬件及网络保障、“复试三随机系统”及平板电脑的维护及技术保障。保卫处负责提前做好路线规划,在校区、楼区门口设立专门的出入口,设定专门的进出线路,确保封闭式管理,做好门禁查验相关安排。学生处负责对本校应届本科生做好诚信复试相关教育,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复试的氛围,心理中心负责综合素质测试及系统维护保障;学生处、研工部及时发布通知,要求本校学生在复试期间不到达复试区域。各学院(部、中心)按照要求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完成相关人员遴选和培训,完成试题库、专家库的建设,场地布置、设备调试及考生审查等前期准备工作。

复试阶段:3月30日—4月3日,由研究生院(研工部)、纪委监察处、宣传部、后勤保障部(含校医院)、保卫处、网信中心牵头,做好复试期间的标准化考场、软硬件平台支持保障,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舆情监控工作,组织各学院(部、中心)按照前期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有序开展复试工作,并做好复试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纪委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监督,会同研究生院成立复试“巡视督查组”,负责考场巡视。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各学院(部、中心)具体复试组织方案的实施;各类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的协调和处理。网信中心负责确保复试期间“复试三随机系统”的监控及实时保障,按专人分校区、分楼群、分楼层进行值班,确保软硬件正常运行,网络畅通、复试场所录音录像设备正常运行,根据需要搭建学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保卫处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做好兴庆、雁塔、创新港三个校区的工作人员进出身份检查;做好人员、车辆流动秩序维护。后勤保障部负责复试场所的开关进出、消杀、水电及消毒用品供应,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并做好工作人员及考生餐食供应。宣传部、网信中心负责复试期间的舆情监控工作,防止复试中突发事件被炒作,第一时间发现和沟通,营造良好的复试氛围。

录取阶段:4月4日—4月30日,各学院(部、中心)按要求做好复试全过程及录取信息的公示公开,汇总上报各类复试录取数据和相关材料,研究生院负责各类录取信息的统一审核、汇总、整理、公示及上报,纪委协助研究生院做好投诉和举报的受理。

七、复试内容及成绩核算

1.复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等。

2.综合素质测试在综合考核之前组织考生通过智能手机完成,测试结果作为综合考核的评分参考(在考核环节向面试专家呈现),具体测试时间及测试办法详见附件2。

3.专业知识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机试或实践等多种考核形式,其中采取笔试形式的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小时,采取面试形式的在综合考核中一并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原则上采用面试形式,在综合考核中一并进行。综合考核通过随机提问的方式考查考生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潜质和创新素质。若专业知识考核采取笔试的每个考生综合考核的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若专业知识考核采取面试的每个考生综合考核的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复试中各部分内容在满足以上要求基础上所占时间、比例由各单位自定。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单位所命试题应含有上述内容,可在面试小组中专设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加强对考生的考查,有条件的学院可以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小组,专门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中各考核内容所占比例由各学院(部、中心)自主确定。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为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综合考核等考核成绩按权重求和。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由初试和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控制在40%-50%,按照各学院(部、中心)确定的公式计算。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由学校下发具体名单和加分标准,相关学院按要求进行复试成绩的核算,并在名单中予以备注。部分学院(部、中心)在复试核算中如需对成绩进行折算的,须经学院(部、中心)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折算的公式和方法须在复试细则中注明,并主动向社会公示同时做好向政策宣讲。

八、复试组织管理

1.划定复试分数线。各学院(部、中心)可在学校基本复试线基础上,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应综合考虑生源质量、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差额复试比例等,精准划定复试分数线,差额复试比例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复试分数线必须通过研招管理系统精准设置,并确保与对外公布的复试细则完全保持一致,提交前须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强军计划、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达到学校复试线直接进入复试。

2.科学完善制定复试细则。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本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涵盖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参考附件3)、复试安排(参考附件4)、复试信息采集(参考附件5)、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等,并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案,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包括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复试内容所占比例、复试流程、复试信息采集、资格审查、总成绩计算办法、录取办法、注意事项及学院规定的其他要求等。各单位复试工作方案须报学院招生工作组审批并报学校研招办专人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未经学校审批前不得向社会或个人发布相关内容。

3.健全题库建设,优化评价内容。各学院(部、中心)按照前期公布的复试科目(含英语听力和口语)组成命题小组,做好各类试题题库建设。命题要求、试题印刷、封装、交接、保管等环节及考务相关工作参照《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笔试及面试试题根据学院考核的内容和分类按照思想素质、英语口语、专业知识等方面命制,向社会已发布复试科目的复试内容不能变化,应根据复试的形式和时间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尽可能采取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笔试试题至少命制A、B两套试题,由工作人员及负责同志随机抽取形成最终专业课考核试题。面试试题是否复用可由学院自定,如果采取试题复用模式,要严密设计复试环节,确保各单元试题不会失泄密;试题不复用的学院要确保面试试题数量满足随机抽取的需要(各环节试题数量至少应按照实际考试需求数量的1:1.2命制),严格制定试题评分规则和标准。命题小组长必须对所命试题、评分标准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无误。试题命制完毕由学院指定专门的试题管理员做好试题的保管、“复试三随机系统”题库维护,在上传系统后须再次逐一检查试题文档能否有效打开,并检查试题与答案准确匹配,确保试题安全无差错。

4.强化复试安全保密。研究生复试是国家级教育考试,复试试题属于国家机密。各学院(部、中心)要切实做好复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的保密工作,特别是笔试试题和面试题库由2名以上专人监督保管,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工作人员、命题人员和面试专家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各类试题、试题管理员、命题人员、面试专家名单及分组、考生分组名单等各项数据及相关材料要对外保密,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人员均将追究其相应责任,进行保密安全培训。每名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整个复试期间工作人员手机等通讯设备须交专人保管,严禁带入复试场地。

5.采集考生复试信息。复试前,由各学院(部、中心)通过复试信息采集系统采集考生复试分组、科目等方面信息,为各学院(部、中心)安排考生复试提供数据保障。各学院(部、中心)及时审核考生复试信息,必要时与考生进行沟通。

6.复试场地布置及设备调试。各学院(部、中心)根据学校提供的复试场地安排到具体的复试小组,须组织专人提前进行布置并检查软硬件设施,做好计算机、打印机、平板电脑、网络连接、音视频设备及软件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网信中心协调处理,确保复试场地环境完好、设施齐备、运行正常。

7.切实做好复试全流程演练,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各学院(部、中心)须组织各复试小组到达复试场地严格按照复试标准认真进行实地演练,做到每一名工作人员、每一个环节全覆盖,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整个复试流程和操作环节,既演练正常程序也要演练突发情况,特别是对于存在困难的考生及时上报并帮助解决。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均须签订工作责任书(附件11)。各学院(部、中心)要通过各种途径确保每位考生了解复试各项安排,提前组织考生及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在复试前,各学院工作人员根据复试名单、考生信息等资料,审查考生提交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准考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审查时须仔细比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信息与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是否一致,并核验证件有效性。报考非全日制考生检查报考类别是否正确,确保核查无遗漏、无差错,MBA、MPA、MEM考生还须核实其毕业年限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和报考条件(含学院在简章和目录中设定的要求)审查不合格者,须报研招办专人复查,确实不符合资格的不得参加复试;在每个考核环节开始前须再次实时对考生本人进行身份核验审查,严防复试“替考”。资格审查时要求每名考生现场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工作人员做好记录。

8.继续实施“三随机”工作机制。学院(部、中心)通过“复试三随机”系统按照复试小组选配复试考场、复试专家、工作人员和复试考生、考核试题,完成专家及工作人员角色等相关设置,通过系统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编排确定面试专家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采用平板电脑供面试专家查看试题及答案,并增加专家端打分功能。各学院须配齐配足准备平板电脑设备(相关要求见附件9),学校按照复试考生比例配发部分平板电脑。考生作答后由面试专家独立打分并签字,每单元面试结束后通过平板电脑登记评分结果,系统自动生成评分表及复试成绩汇总表,成绩保存后打印各类相关报表,组长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的结果可通过平板电脑在“复试三随机”界面呈现给面试专家,对于综合素质测试结果个别指标突出的须重点关注。综合素质测试结果仅供面试专家作为参考,不得以之作为是否录取考生的依据。各学院也可在考核环节增加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研究生院可协调心理中心提供相关测试题库资料。

9.复试材料全程存档留痕、复试数据准确校对。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独立评分,秘书要对面试过程做详细记录,组长和秘书统计考生得分情况,由组长、面试组成员、秘书分别签名后留档保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复试三随机”系统及研招管理系统上录入的考生成绩数据要准确、规范,完善数据审核责任制,实施专人负责、多人核对、逐级签字工作机制,核对无误提交学校后,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结束后,所有面试材料(含面试打分表(附件6)、复试记录表)做好存档以备检查。复试过程由网信中心协助做好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留存备查。

10.加强系统及网络技术保障。各学院(部、中心)复试工作协调组,要切实履行职责,除配备每个复试小组足够工作人员外,还须按每10间考场至少1名的要求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复试的技术支持,负责考场内硬件设备维护及相关系统操作,并及时对接网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机制,全力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复试期间,“三随机”系统使用中遇到任何问题,主动与网信中心派遣的技术专员对接,及时解决问题,特别是要提前做好平板电脑充电、无线网络连接、前期调试、突发情况预案等准备工作。学院应按一定数量做好平板电脑的备份,确保“复试三随机”系统面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11.严肃考风考纪。所有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提醒并要求考生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调剂管理

学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均不接收校外调剂。对于生源有缺口的学科(种类),学院(部、中心)须向研究生院提出接收调剂申请,审批通过的方可制定具体调剂办法进行校内调剂。除新增学科专业学院(2年内)、基础学科或承担国家专项任务的学科等情况,原则上学术学位不得接收院际调剂,专业学位接收调剂的须提前向学校申请并按比例扣减招生计划,初试科目全为统考科目的一般不得进行校内调剂。调剂工作将通过校内调剂系统在复试期间同时进行,凡学院、专业(一级学科)、学习方式、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变更,均须进行调剂,详细要求见附件10。

调剂学院(含院内调剂)应及时在相关信息平台发布调剂通知,内容应包含接收调剂的专业、调剂要求(生源专业、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调剂复试比例、调剂时间、考核内容及方式、录取办法等。调剂学院自主设定调剂考生考核内容,调剂考核方式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每次填报一个志愿,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受复试调剂申请。学院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一志愿专业相同的,按考生初试成绩和调剂复试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调剂单位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将考生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调剂复试实行差额择优录取。调剂考生的录取应按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按一志愿学科、专业排名录取,复试成绩权重可占60%。各学院须高度重视调剂工作,安排专人及主要负责同志负责报名、资格审查等关键环节的工作,及时做好相关规则、名单的公开公示,坚持以考生为本,耐心做好考生答疑解惑。后续各学院须做好生源组织及宣传,采取有力措施吸引优秀生源报考,确保一志愿生源充足。

十、录取管理

1.各学院(部、中心)严格按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各类计划不得相互挪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不得突破。专项计划(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退役士兵专项等)不得挪用。接收的推免生中的专项计划(国优计划、强基计划、工程硕博士)考生占专项计划名额。未完成的各类计划指标,须第一时间退回研招办。学院在复试期间须对前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摸排,如有推免生放弃的须由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后,将招生计划退回学校统筹。

2.凡在当年招生目录上公布的导师,均有招生资格。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助研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西交研〔2020〕133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对经确认2023年连续三个月未向学生足额发放助研津贴,且未足额补发的导师,停止其2024年研究生招生资格。各学院(部、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限定范围内对导师的年度招生人数做出规定。跨院招生的导师,必须有所跨学院导师作为合作导师参与培养。

3.考生的录取工作应分类别进行,按招生单位发布的复试细则确定的规则录取,并经学院(部、中心)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与导师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4.学院录取的各类专项须在研招管理系统中对考生进行身份标识。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须于4月底前确定导师。被录取研究生、导师均须在“录取登记表”上签字,不得委托他人代签,特殊情况需要代签的,须进行书面委托,由学院专人负责验收及归档。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部、中心)向考生(含本年度录取的推免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现实表现,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生所在单位须于4月底前通过指定方式向我校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并由报考学院(部、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对于初审不合格的考生,须提交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后将审议结果报报学校研工部复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各类协议书、调档函由研究生院统一制定,学院(部、中心)发放。各类协议书(含定向就业)由学院组织在5月底前签订并安排专人负责验收及归档。对于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向其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由学院(部、中心)组织专人在开学前进行验收及归档。

7.本年度已经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在本次录取中只确定导师,其他信息均不得做更改;保返生不占本年度招生计划,直接进入学籍在校库。

8.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院须按照《西安交通大学进一步规范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若干规定》(西交研〔2020〕11号)文件精神,并根据相应培养方案的要求,主要教学活动须在校本部完成,请各学院(部、中心)在复试录取细则中提前告知考生,并在录取环节由考生签订相关承诺书。

十一、信息公开

学院(部、中心)应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本着信息准确、程序规范、发布及时的原则,将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含调剂考生)、调剂办法、录取考生名单(含调剂考生)报研招办审核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于复试、录取阶段,及时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二、咨询指导及宣传

1.学校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复试相关信息,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准确解读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发放复试指南,让考生提前了解并熟悉复试安排、复试内容等,所有与复试相关的信息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并做好网络复试考场政策及考场规则的宣传和解读,及时掌握考生思想动态、做好舆论宣传与引导,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2.各学院(部、中心)建立QQ群、微信群等,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学院委派负责复试的主要同志做好复试方案的政策解读和答疑,向考生详细介绍复试政策、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必要时增设电话并安排专人做好接待工作。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

3.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在复试期间值班及接听电话,对复试考生及工作人员的困难和需求及时响应,优化服务,确保复试平稳顺利。

十三、组织保障及监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学校纪委、宣传部、研究生院(研工部)、教务处、学生处及相关书院、后勤保障部、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和创新港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各校区复试工作和复试期间的相关支持保障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坚决落实上级和学校的各项部署,加强协作,及时沟通,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复试保障工作。请各有关单位于3月20日前将详细工作方案及负责人、联络人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汇总(邮箱yzb@xjtu.edu.cn),研究生院后期安排专人与相关负责单位沟通协调。

2.学校将继续开展复试巡视工作,成立专门的复试巡查组,对各个学院复试组织、培训演练、网络远程及异地现场复试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督导。组织各学院分党委副书记,按照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对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相互巡视监督,确保复试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各学院(部、中心)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校及各学院(部、中心)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切实维护考生利益。

十四、其他事项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时由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会同校医院安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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