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来源:路灯考研发布时间:2026-03-27 15:05:14
为做好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及教育部、黑龙江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一)学校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核有关方案、政策,指导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巡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科学。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二)学院组织机构
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各招生学院书记和院长是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全程监督。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成员3-5人组成。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实施细则,细则中应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进行详细说明;
(2)负责确定复试各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及业务培训;
(3)负责制定执行本学院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负责制定本学院各专业初试成绩要求;
(5)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学院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各招生学院视实际情况另设复试人员资格审核组、专家复试组、成绩核算组、后勤保障组、技术服务组以及应急处置组等若干工作小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或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3-5人组成。具体职责:
(1)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本学院复试工作全流程开展情况;
(2)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
(3)负责监督学院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确保考生咨询、投诉渠道畅通;
(4)负责依规受理申诉及举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
三、复试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由招生学院负责通知考生。调剂系统正式开通之前,学校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分数线
1.学校结合生源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一区基本要求的各学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同一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相同。考生须达到规定的复试分数线才能进入复试。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学科,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小数点进位及同分同进原则。
3.学校将根据国家线及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确定各学科(领域)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4.复试照顾(初试加分)政策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要求,结合教育部下发的符合加分政策考生名单,确定进入复试的加分考生名单。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
2026年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生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为各科小分及总分均不低于国家线(一区)。
(三)复试资格审查
加强复试资格审核,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学信网下载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往届生);
4.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思想政治审核表;
6.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及所获奖励等其他材料。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等三部分,满分100分。
1.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分。
该部分主要考查考生外语水平及应用能力。
2.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满分50分。
(1)考试形式为笔试或面试。
(2)试题由学院组织命制,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试题内容应与《2026年东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采取面试的要以综合性和开放性的试题为主,确保试题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且试题数量充足,难易程度相当,避免试题重复。
(3)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和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的考生,该项考试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0分。
每位考生单独进行。考核内容及要求:
(1)学科背景及科研创新潜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对学术型硕士了解其科研成绩,如已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活动及获奖等;对专业型硕士侧重了解考生的应用实践经验、科研动手能力、就业意向等方面的内容。
(2)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逻辑思维能力及个人素质
主要考查考生举止、表达、礼仪、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状况。
(五)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中专业综合知识内容重复,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参考书目请参照《2026年东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六)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等三项成绩加和(百分制),各学院须在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各项成绩的合格线,任意一项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招生学院应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四、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东北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4.满足调入专业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程序
1.发布调剂公告
学校将于3月末或4月初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
2.考生申请调剂
所有符合学校各相关学科调剂条件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中报名。
3.发送复试通知
每批次调剂系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对系统内的调剂志愿进行整理和择优筛选,研究生院审核后,将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信息提醒后及时确认复试通知,并按通知要求与招生学院取得联系。
4.调剂复试时间
调剂复试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复试要求按第三条中相关内容及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5.注意事项
(1)招生过程存在动态变化,学校个别专业可能会产生新的缺额,考生应留意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调剂信息公告,并及时报名。
(2)学校调剂计划较少,请有意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第一时间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错失良机。
五、拟录取
(一)录取成绩
1.满分500分的学科(领域)
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30%。
2.满分300分的学科(领域)
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30%。
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生的“初试成绩”为初试考试总成绩与国家线(总分)的差值,并以此差值为基准,按照上述方式计算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成绩)。
(二)拟录取程序
1.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发送待录取通知
经复试合格并获得学校拟录取资格的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学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发送待录取通知。
(1)已被学校拟录取的一志愿考生,会收到中国研招网发送的待录取通知,无需点击确认。
(2)所有调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尽快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3.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将在录取完成后对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期结束后,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4.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报考定向就业,且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签订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协议书者;
(2)报考非定向就业,被录取后,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将档案转入学校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者;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者;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六、复试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梳理总结以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并做好风险评估和相关应对预案,要防止并杜绝麻痹大意、“经验主义”,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学院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及时发布、准确解读招生学院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并派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三)各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人才脱颖而出。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四)各学院要深入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领域)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且必须有行业产业专家参与复试。
(五)各学院要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突出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解决考生问题。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
(六)各学院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采取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七)加强复试考核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八)采取远程复试的学院,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尤其是防范使用AI技术作弊。
(九)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不间断、无死角,以备复查。加强复试全过程监管,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十)各招生学院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要结合以往复试录取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主动梳理、主动排查。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上报,迅速反应,迅速处理。
(十一)严肃考风考纪。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复试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应主动向招生学院汇报,并依照回避制度,做好相应工作。
七、体检
考生须在拟录取后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公开
(一)各学院必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发布实施细则。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二)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对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其他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东北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本办法未尽事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后执行。